(原標題:少年被害焚屍懸案10年 律師:爲何刑警在場卻未保護現場?)

案發現場

近日,福建福州一樁十年懸案引發關注。

2009年3月21日凌晨,福州少年鄭劍飛身中數十刀,被刺死後又遭焚屍。嫌疑人毛洪福一審當庭認罪,鄭劍飛家人卻認爲毛是“替罪羊”,經福建省高院複覈後,毛洪福被無罪釋放,目前在成都做生意。

真兇是誰?十年未果,此案或成懸案?

2019年12月13日,北京周兆成律師接受鄭劍飛母親委託,作爲代理律師介入此案。周兆成對懸案提出四點疑問,其中“店主大哥、刑警鄭忠爲何在場卻又沒有第一時間保護現場”疑問,備受關注。

一場大火

少年凌晨遇害並被焚屍

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的《起訴意見書》顯示,2009年3月29日凌晨4時32,有人報警稱,在福州市鼓樓區道山路一汽車美容店發生火災,當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該汽車美容店內的小閣樓上着火,火勢已經撲滅。後店主在查看汽車美容店內小閣樓時,發現牀鋪上有一具男性屍體,並再次報警。鼓樓分局刑偵大隊民警於當日上午8時50分進行現場勘察,發現該男子已死亡,全身有多處刀傷。

鼓樓分局出具醫學鑑定書證實,鄭劍飛被人用單刃銳器刺中背部導致雙側血氣胸引起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鄭劍飛的兩位家屬稱,當天凌晨5點過,他們就被店主父親叫醒,稱鄭劍飛可能因醉酒後抽菸,不小心引燃被子被燒死了。隨後,十多位親屬7點30分趕到福州現場,發現老闆和幾個工人正在搬店內物品及沖洗現場。

據鄭劍飛家屬回憶,上午十點左右,他們見到後來的“嫌疑人”——和鄭劍飛一起打工的同事毛洪福,只覺得他很淡定,手上也沒有傷口。

案發汽車美容店

一波三折

“嫌犯”認罪獲刑後無罪釋放

2009年4月1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毛洪福被福州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被批准逮捕。

據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毛洪福供認,到汽車美容店上班以來,因鄭劍飛平常一直欺負他,他心裏很恨鄭劍飛,並於2009年2月就開始找機會想殺死鄭劍飛。毛洪福對公訴機關指控的故意殺人、放火罪沒有異議。2010年4月6日,一審判決毛洪福構成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

一審後,轉機出現在鄭劍飛家人提出上訴。

據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顯示,一審判決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受害人母親不服,提出上訴。同時,案件刑事部分判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報送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複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10年11月2日將案件發回重審。隨後檢方撤訴。

經警方一次補充偵查後,檢方仍認定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對毛洪福不予起訴。

十年尋兇

代理律師提出4點疑問

周兆成律師2019年12月13日向記者表示,他受被害人鄭劍飛母親委託,正式擔任鄭劍飛案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

周兆成律師認爲,該案存在諸多疑點和未解之謎。案發至今已十年,被害人鄭劍飛家屬存在質疑,主要是因該案發生後有很多有悖常理的疑點未解開。據此,他提出了四點疑問:

殺人放火,作案時間較長,爲何同住一個屋檐下的店主鄭旺俤夫婦卻渾然不知?

店主鄭旺俤夫婦爲何沒有積極進行施救,卻對警察詢問卻說無人員傷亡?

案發後,店主鄭旺俤大哥鄭忠出現在案發現場。鄭忠當時身爲刑警,爲何在場?卻又沒有在第一時間保護好現場?

毛洪福爲何案發後沒有逃跑,卻被刑警鄭忠安排在他處暫避,然後直到晚上才被送到公安機關做筆錄,隨後毛洪福才承認殺人?

周兆成律師表示,希望福建警方能重啓調查。“我們強調‘命案必破’,這是對人民負責的莊重承諾,我們決不能讓殺人真兇以及背後的保護傘長期逍遙法外。只有嚴懲兇手,纔可以讓讓死者早日安息,還死者以及家屬以公道。”

韓佳鵬 本文來源:封面新聞 作者:陳彥霏 忻曉松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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