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到过期八宝粥索赔千元,宾馆:上次方便面又赔过他500块钱。

近日在浙江衢州,一位男子在入住宾馆的时候因为肚子饿,拿起了一瓶八宝粥食用,食用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八宝粥已经是过期了,随后男子向宾馆索赔1000块钱,但是宾馆的负责人表示不同意,并称两年前因为方便面就赔过他500块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讲解。

范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刚从医院看完口腔科回来,回到宾馆之后因为肚子饿,就拿起一瓶八宝粥来吃,吃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八宝粥已经过期2个月了,然后就赶紧找到宾馆的负责人协商,但是最终双方都没有谈妥,目前这件事属于一个僵持的状态。

宾馆负责人告诉记者,可以给范先生的房费免去,如果范先生觉得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可以先去人民医院检查,然后把发票带过来我们给予报销费用,另外再给予200块钱的赔偿,范先生没有同意,最后我们把赔偿金额加到了500块钱,范先生依旧不同意,表示一定要赔偿1000元,否则没有商量的余地。

宾馆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不清楚那一瓶八宝粥是否是在房间里面摆放的,期间派出所和工商局的人都来检查过其它的房间,也没有问题。

此外宾馆的工作人员告诉了记者另外一件事,“范先生在两年前就住过这里,那时候范先生吃方便面我们赔偿了他500块钱。”这次他又想用同样的手法,以为我们就会赔钱给他。

随后记者找到范先生也证实了有此事,范先生表示两年前在这里住的时候,过期方便面也是吃到过的,后来宾馆赔偿了500块钱。“我是方便面也吃到过的,当时是赔了500元,因为酒店以前我跟他们对接的都是老员工,不是这些新面孔。”

据了解,范先生因与宾馆协商无果才找来了媒体曝光,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范先生称会通过其它途径来进行维权。

小编想表示,过期的八宝粥刚巧被你吃了,并且两年前过期的方便面你也刚好吃到了,工商局也都来查过其它房间都没有问题,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情吗?此事件传开之后,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明显就是无赖,很可能是职业打假人。”

网友A:宾馆里的东西又贵又难吃…很少人会去碰保不齐放多久了,这事儿不好说是讹人还是确实过期了…

网友B:店家态度算不错了,这人感觉是故意碰瓷的。

网友C:谁在一家宾馆吃到过期的东西还会去第二次啊?

小编觉得,宾馆的工作人员态度算是非常不错的了,能运营几年的宾馆难道过期的东西会放出来自砸招牌吗?并且范先生两年前就在同一间宾馆吃到过期的东西,怎么还会去第二次呢?两次使用同样的手法,明显看得出来是什么人了。

对此,你认为范先生是职业打假人吗?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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