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女士說,離婚後,前夫對女兒態度越來越冷漠,除此之外,商女士還發現,前夫疑似在離婚之前,給“老同學”買了一套房產。商女士說:“那個時候我們離婚還不到1年,才10個月吧,那個小孩已經2歲多了好像,意味着是在我們婚內他生的。

(原標題:家暴離婚一年後 她發現前夫在外有個2歲女兒...)

去年11月份,深圳市民商女士與丈夫黃先生離婚了。原本想着,從此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可商女士最近打探到的一些祕密,讓她寢食難安,越想越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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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次家暴妻女 忍無可忍提出離婚

商女士告訴記者,在過去20年的婚姻生活中,丈夫多次對她和女兒進行家暴,女兒上了高中之後還被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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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士說:“閨女已經上高三了,他拿大被蓋上往死裏打,他那次說的,他說我能養你我就能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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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婚內出軌 與老同學生了孩子

按離婚協議,夫妻二人各分得一套房子,女兒歸商女士撫養,黃先生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就在前段時間,商女士得知了一個驚人的祕密。

商女士稱,黃先生家人告訴她,黃先生在外面還有一個兩三歲的孩子,更過分的是,按年齡來算,這個孩子是在他們婚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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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士說:“那個時候我們離婚還不到1年,才10個月吧,那個小孩已經2歲多了好像,意味着是在我們婚內他生的。他說同學聚會認識的,喝酒喝多瞭然後到一起的。”

前夫用婚內共同財產 給“第三者”買房

商女士說,離婚後,前夫對女兒態度越來越冷漠,除此之外,商女士還發現,前夫疑似在離婚之前,給“老同學”買了一套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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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士說:“剛開始說是買了一套,後來他們家親戚說哪止一套是兩套,(有一套是)他弟弟跟他一起去交的首付款,交的定金的時候,是在我們婚內,他說花了130多萬,他說人家生孩子了必須給人家買房子。”

商女士撥通了前夫電話,對於商女士的指責,黃先生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

隨後,記者兩次撥打了黃先生的電話,黃先生直接以在外出差爲由,拒絕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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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情況屬實 可要求返還財產

那麼,如果事實如商女士所說,前夫在婚內出軌生娃,並且還給第三者買了房子,商女士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資產呢?

律師齊巖冰表示:“婚姻法規定在夫妻存系期間,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處置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離婚後,受害人才發現,他仍然有權利在法定期限內主張返還財產或主張賠償。如果是採取贈與的方式進行侵害的,受贈人明知道是有配偶,同時是用夫妻共同財產來贈與的,那麼這種情況下就不是善意的,受害人同樣可以通過法院的撤銷,或宣告贈與無效,同時要求受贈人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netease 本文來源:看看新聞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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