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索要“分手費”,寶應一男子夜闖民宅,更過分的是…)

今年7月,寶應警方接報一起夜闖民宅搶奪財物案件,根據被害人提供線索,警方很快將犯罪嫌疑人章某抓獲,而經過調查發現,章某如此莽撞的原因是爲了索要“分手費”。

今年7月31號凌晨一點多,家住寶應縣氾水鎮的陸女士(化名)在睡夢中被驚醒,發現和她存在經濟糾紛的男子章某就站在牀頭,雙方隨後再次因還錢的問題發生爭執。章某一氣之下將陸女士的手機及項鍊吊墜搶走,經鑑定,手機及吊墜價值共計人民幣3300多元。

案發後,陸女士喊醒家人報警,而警方到場取證後很快將嫌疑人章某控制。原來,今年50多歲的章某此前和陸女士相處過,但後來分了手,章某認爲自己曾爲對方付出很多錢款,分手後就要討回,但遲遲沒能如願。案發當天章某未經陸女士許可採取翻牆的方式進入她的居住房屋。

章某交代:

車給她(陸女士)開的,我的車有違章要處理,還有就是她以多種方式向我索取錢財,我問她要的時候她也承認給我的,後來不給了。

章某稱,當天他因爲索要分手費不成就臨時起意搶奪了陸女士手機,並順帶拿走了吊墜首飾。法院一審認爲,章某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並搶奪他人財物,其行爲已經分別構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搶奪罪,應當兩罪並罰。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章某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如果是正當的借款資金

完全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去解決

而章某這樣一來

有理也變成了無理

希望其他朋友引以爲戒

羅崇緯 本文來源:揚州新聞廣播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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