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1萬,年利息60萬!扣押、毆打,連同學都被拉下水,背後“黑手”居然也是大學生!

很多人都聽說過“非法校園貸”這個詞,有的大學生最初僅僅借了幾千元的非法校園貸,但最後利滾利要還的錢,竟然達到了幾萬甚至十幾萬元。甚至個別人因無力償還,最後選擇了自殺。非法校園貸的套路,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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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頭息、漲利息、縮週期,校園貸套路滿滿!

借1萬,年利息60萬!扣押、毆打,連同學都被拉下水,背後“黑手”居然也是大學生!

22歲的張強(化名)是山東省膠州市某高校在校生,因爲借非法校園貸被催債,每天過着提心吊膽的日子。2017年10月,這個校園貸團伙被剷除,可張強還是無法安心學習,恐懼感依舊陪伴着他。

膠州市檢察院告訴記者,張強通過網絡平臺累計借貸了7萬多元本金,加上利息,越還越多,被追債追得不得安寧。他的貸款主要是用在了與學習無關的各種消費上,比如和女朋友校外租房、外出旅遊。慢慢地,經濟缺口越來越大,於是上大學不久,張強通過網絡貸拿到第一筆貸款3000元。這3000元分九個月還,每個月利息大概一百元錢。張強父母每月都會給他幾千元生活費,所以他覺得3000元貸款和每月100元利息根本不是事兒。但是,3000元貸款月息100元,相當於年息40%,已經屬於高利貸。 

由於張強從正規渠道無法貸款,而網絡上的貸款,尤其是校園貸門檻低、放款快,一下子吸引了他。直到借了校園貸,他才發現套路接踵而至,一步一步地套住了他。第一個套路就是砍頭息。比如借款人實際拿到手的貸款是9500元,卻要按照10000元來償還本金和利息。 

提供貸款的網絡平臺 另外的套路則是,還款利率隨意上調、還款週期隨意縮短。張強在還款過程中,利息從月息10%漲到月息50%,還款週期又從一月一還,縮短到一週一還,等於貸款利率從月息10%漲到了周息50%,相當於年息2600%。也就是說,按照這樣的利率,如果貸款1萬元,一年光利息就得還26萬元。越還越多的利息壓得張強喘不過氣來,只能用貸款還貸款,陷入飲鴆止渴的惡性循環。這個時候,他已經無法還錢了。 

02

幫同學貸款卻遭到無辜之災,放貸人竟也是在校大學生!

借1萬,年利息60萬!扣押、毆打,連同學都被拉下水,背後“黑手”居然也是大學生!

張強企圖用貸款還貸的辦法堵住貸款窟窿,但這條路也走到了盡頭。如果此時他立即告知父母,也許還能找到其它辦法。但是他想出的一個變通辦法,引發了一場禍及無辜的噩夢。 

何兵(化名)寫的借條  2017年9月,張強再次借校園貸時,因爲債務太多、還款記錄不良碰了壁。於是他找到了女朋友曉蕾(化名)與另外兩個男同學何兵(化名)與白力(化名),幫忙替他貸款。張強通過男同學何兵、白力分別貸款5000元,結果每人被扣掉砍頭息2000元后,到手只有 3000元,但借條上卻都寫着借了1萬元!曉蕾的借款合同,實際到手只有6500元,卻寫着借到2萬元。讓張強更難以承受的是,三個同學替他借的這筆校園貸,不僅砍頭息更高,還款利息也更驚人。 

山東省膠州市檢察院檢察官 黃英:他們拿到手只有3000元,一週後需還款5000元。如果一週之內不還錢,那麼第二週需要還款10000元。這些內容不會在借款合同上體現,都是口頭約定,借款合同非常正規,找不到任何瑕疵。

曉蕾(化名)寫的借條  拿到手3000元,兩週後卻要還10000元,相當於兩週利率爲233.33%,年利率爲6066.67%!也就是說,如果借到手1萬元,一年要還60多萬元的利息!就是這樣的利率,三個同學不僅幫張強借了貸款,還寫了虛高債務的借款合同。在每張借款合同上,借款人都是一手舉身份證,一手舉借條拍了照,發給了放貸人劉建(化名)。 

女大學生曉蕾手舉身份證和借條 然而,張強和他的三個同學都沒有意識到校園貸背後的陷阱。當曉蕾幫男友張強貸到款,而他無法按期還上錢時,她的照片便被放貸人撒滿了他們的大學校園。催債的傳單上,都是對曉蕾極盡侮辱的語言。不僅如此,另外兩名替張強貸款的男同學,也被人從宿舍帶走進行了扣押和毆打。 

大學校園裏曉蕾被催債的傳單 接到張強的報案,警方擔心有大面積學生出現這樣的情況,於是儘快展開了調查。 

山東省膠州市三里河派出所民警李翔表示,警方調取了三個犯罪嫌疑人非法看押兩個大學生時,所在網吧的監控錄像和登記信息,並根據其中一位所開白色奔馳車的戶主信息,迅速鎖定並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劉建。在劉建的住處,警方找到了通過網絡向大學生髮放校園貸的神祕平臺以及諸多借款人的成套資料。 

抓捕現場  李翔表示,材料是來自全國各地的一些在校大學生的身份信息,包括微信號、QQ號,還有校園住址,哪個系、哪個班,父母、親戚、朋友一些聯繫方式。寫的欠條包括手持借條、身份證拍的照片。 

犯罪嫌疑人劉建(化名)給員工提成的比例  警方在現場查抄的這個本子上,登記着借貸者編碼信息,每頁40人,共有數百條。其中一張紙上寫着犯罪嫌疑人劉建給員工提成的比例,每發展一個借貸者:“全國(客戶)1萬以下:15%;1-2.5萬:10%”“山東(客戶)1萬以下20%;1-2.5萬:15%”。

劉建就是這個校園貸公司的負責人,被捕時還是在校大三學生,那時候他已經做了兩年校園貸。最初的動因是他在大一時借了1000元校園貸,最終還了5000元。作爲受害者的劉建沒有引以爲戒,反而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誘惑,於是他加入了一個套路貸羣,開始學習如何放貸,兩年時間業務就遍及全國。劉建說,他甚至會要求來借貸的女大學生拍裸照給他,如果借貸的女大學生因爲利息不斷提高而還不起,他會要求 “肉償”。

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法官 李松光 2018年7月25日,膠州市法院對劉建等三人非法拘禁借貸者一案作出了判決。對於這起校園貸案,兩年前只能以非法拘禁罪起訴,卻不能追究校園貸本身,這會讓校園貸逍遙法外,造成越來越多的傷害。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印發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非法放貸行爲屬於非法經營罪,於今年10月21日起實施, 

《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印發半小時觀察:根除“校園貸”需多管齊下非法校園貸以互聯網金融和社交工具爲平臺,鎖定在校學生爲詐騙對象,讓大學生一經借貸便深陷其中。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不少借了非法校園貸的學生並不是交不起學費和生活費的貧困生,更多是家境不錯的學生。借貸目的大多是爲了買手機、旅遊、整容等高消費項目。盲目攀比、愛慕虛榮,顯然這樣的人更容易受到非法校園貸的侵害。近年來,政府有關部門對非法校園貸犯罪一直採取高壓打擊的態勢,但要把非法校園貸徹底掃地出門,除了法律武器外,我們還需要家庭和學校的教育與社會的共同努力,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只有這樣,才能根除非法校園貸賴以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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