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披露,2013年底,吸毒人員鄧某爲了長期吸毒不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中間人找到時任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黃毅請求關照。12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披露了廣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黃毅的違紀違法行爲。

(原標題:這名禁毒大隊長爲養情婦,向吸毒人員收“保護費”)

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向吸毒人員收取“保護費”,爲販毒人員“開後門”。12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披露了廣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黃毅的違紀違法行爲。

觀海解局注意到,今年4月1日,黃毅被查,6月4日,被雙開,通報中提到他還私藏手槍子彈。8月,黃毅涉嫌貪污、受賄、徇私枉法、私藏彈藥一案由右江區人民檢察院向右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有兩名情婦且婚外生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發文披露,黃毅是從一名農家子弟一步步成長爲黨員領導幹部,且是一名曾經三次記個人三等功的“禁毒戰士”。

文中提到,黃毅的貪慾被打開,與他生活作風問題有關。

黃毅的雙開通報中提到,他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法婚外生育;“理想信念喪失,生活腐化”;他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據披露,2004年12月之前,黃毅一直在靖西公安局湖潤派出所工作。因爲經常到湖潤鎮街上的銀湖飯店喫飯,一來二去就跟店裏的服務員、未婚女子蘇某熟絡起來,不久與蘇某發展爲情人關係。2003年,蘇某爲其產下一子。

因爲無力支撐自己家庭開支和蘇某母子撫養費,黃毅開始考慮用手中的權利撈錢。

除了蘇某,黃毅還有另一個情人農某,直到接受審查調查時,兩人一直保持不正當關係。

2018年12月,靖西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獲一輛走私凍品的車輛。情婦農某的弟弟受走私老闆請託,找到黃毅幫忙疏通關係,放行被扣車輛。在黃毅的幫助下,被扣押的車輛在第二天卸下凍品後即予以放行,黃毅也接受了農某弟弟送的2萬元“感謝費”。

向吸毒人員收取每月2萬元“保護費”

觀海解局看到,在黃毅的雙開通報中還提到,爲犯罪嫌疑人僞造立功材料,涉嫌徇私枉法罪。通報還說他“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包庇、縱容犯罪人員”。

這名禁毒大隊長爲養情婦 向吸毒人員收“保護費”

據披露,2013年底,吸毒人員鄧某爲了長期吸毒不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中間人找到時任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黃毅請求關照。

黃毅提出,如果吸毒不想被抓,就每個月5號前交2萬元“保護費”,並表示:“還可以在靖西販賣一些零包的毒品。”之後,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黃毅先後6次收受鄧某所送的“保護費”共計11.5萬元。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黃毅不僅充當鄧某的“保護傘”,也對鄧某的其他請求提供相應地“幫助”。

2014年5月31日,靖西縣禁毒大隊在楊某家中抓獲一夥吸毒人員,楊某是鄧某的好友,鄧某遂找黃毅幫忙協調。

黃毅在收下鄧某送來的7萬元“好處費”後,對楊某的妻子變更強制措施爲監視居住後予以釋放。在楊某被批捕移送檢察院起訴後,黃毅再次收下鄧某送的5萬元,併爲楊某導演了一出“立功”戲,幫助楊某減輕處罰。

截留特情經費

黃毅還涉嫌貪污罪,雙開通報中說他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據披露,從2014年開始,黃毅截留禁毒大隊特情經費用於個人開支。2014年7月,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申請到辦理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特情費2萬元,黃毅將其中1萬元交給特情人員,私自截留1萬元歸個人使用。

此後,黃毅多次截留特情經費,他先後從報銷的12起特情經費中共計截留6萬元。

除此之外,黃毅的雙開通報中還提到,他違規多佔福利房且未清退,違規扣押他人車輛歸個人使用等。

李琮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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