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批准,70后市委书记被开除党籍)

落马一年后,辽宁抚顺原市委书记高宏彬,于今日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他出生于1971年,曾是辽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被指为树立个人权威,在有关文件汇编中突出其个人主张。

高宏彬,1971年10月生,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东北大学,工学博士。

36岁,他获任团辽宁省委副书记,成为副厅级干部。3年后就被提拔为正厅级干部,并出任辽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

援建结束后,2012年初,高宏彬出任本溪市长,并于3年后接任市委书记一职,成为当时辽宁全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

2016年6月,他改任抚顺市委书记,2年后赴省委统战部工作。然而,仅3个月后,即2018年12月初,其即被宣布落马。

辽宁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发现——

高宏彬理想信念缺失,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为树立个人权威,在有关文件汇编中突出其个人主张,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向领导干部赠送大额礼金,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干预插手有关返还土地出让金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官方认为,他在党的十八大后,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高宏彬是辽宁省委委员,故而其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

附高宏彬简历:

1996.07——1996.08辽宁省委党校青训班学员。

1996.08——2002.09,在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乡人民政府、东陵区计经委、沈阳市经贸委工作,先后任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主任,沈阳市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

2002.09——2006.03,沈阳市法库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6.03——2006.12,沈阳市法库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6.12——2007.09,沈阳市法库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9——2010.05,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辽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2010.05——2010.08,辽宁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辽宁省援疆干部总领队(正厅级);

2010.08——2010.12,辽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辽宁省援疆干部总领队(正厅级),新疆塔城地委副书记(厅长级);

2010.12——2012.01,辽宁省发展和改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辽宁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辽宁省援疆干部总领队(正厅级),新疆塔城地委副书记(厅长级);

2012.01——2012.02,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并提名为本溪市市长候选人;

2012.02——,辽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12年骂2月24日——辽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2.4兼任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杜硕 本文来源:长安街知事 责任编辑:杜硕_NB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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