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央批准,70後市委書記被開除黨籍)

落馬一年後,遼寧撫順原市委書記高宏彬,於今日被“雙開”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他出生於1971年,曾是遼寧最年輕的市委書記,被指爲樹立個人權威,在有關文件彙編中突出其個人主張。

高宏彬,1971年10月生,本科、研究生均畢業於東北大學,工學博士。

36歲,他獲任團遼寧省委副書記,成爲副廳級幹部。3年後就被提拔爲正廳級幹部,並出任遼寧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

援建結束後,2012年初,高宏彬出任本溪市長,並於3年後接任市委書記一職,成爲當時遼寧全省最年輕的市委書記。

2016年6月,他改任撫順市委書記,2年後赴省委統戰部工作。然而,僅3個月後,即2018年12月初,其即被宣佈落馬。

遼寧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發現——

高宏彬理想信念缺失,表裏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爲樹立個人權威,在有關文件彙編中突出其個人主張,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爲謀求職務提拔向領導幹部贈送大額禮金,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干預插手有關返還土地出讓金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官方認爲,他在黨的十八大後,尤其是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高宏彬是遼寧省委委員,故而其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

附高宏彬簡歷:

1996.07——1996.08遼寧省委黨校青訓班學員。

1996.08——2002.09,在瀋陽市東陵區東陵鄉人民政府、東陵區計經委、瀋陽市經貿委工作,先後任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副主任、主任,瀋陽市經貿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兼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任。

2002.09——2006.03,瀋陽市法庫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6.03——2006.12,瀋陽市法庫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6.12——2007.09,瀋陽市法庫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9——2010.05,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遼寧青年企業家協會會長;

2010.05——2010.08,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遼寧省援疆幹部總領隊(正廳級);

2010.08——2010.12,遼寧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遼寧省援疆幹部總領隊(正廳級),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廳長級);

2010.12——2012.01,遼寧省發展和改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黨組書記、總指揮、遼寧省援疆幹部總領隊(正廳級),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廳長級);

2012.01——2012.02,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並提名爲本溪市市長候選人;

2012.02——,遼寧本溪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12年罵2月24日——遼寧本溪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中國共產黨遼寧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候補委員。

2012.4兼任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杜碩 本文來源:長安街知事 責任編輯:杜碩_NB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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