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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结结实实地写了人,写了人的经历,让人记住他的故事、人物甚至情感。

小丑

作为斯蒂芬·金的书迷,我很喜欢看到这样的反转:就在媒体因为电影《黑暗塔》和电视剧《迷雾》的惨败而断言斯蒂芬·金的恐怖王国已经开始崩塌的时候,根据斯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电影《小丑回魂》(小说原著最新中译本名叫《它》),却成了史上最卖座的恐怖片,它同时创下北美恐怖片票房首映日最高,9月北美票房影视最高等等纪录。在IMDB上,将近16万人评分,得分7.8。

一时半会还看不到电影,就拿出原著重温。原著是1986年在美国出版的,在内地首次翻译出版是在2000年,那个年代的出版物,特别粗糙。斯蒂芬·金的作品,既然号称是恐怖小说,自然更要包装得粗糙些,封面简单堆积了些怪异恐怖的影像素材,书名一律大红色。

但他的小说,居然经受住了这样的损耗,慢慢赢得许多我这样的读者,因为他有一种罕见的真挚,这是好的小说家才会有的品质。这种真挚,甚至可以穿过拙劣的翻译、粗糙的纸张,以及不均匀的墨色,保存下来。

他的小说并不是单纯的恐怖小说,他所描绘的恐怖,都有现实的支点,例如越战、生态灾难、家暴、校园霸凌、小城镇衰败,是在这种现实问题上衍生出来的恐怖。例如,在《它》里,他就明确点题:主人公的故乡小镇,就是那个魔怪。他的故事,往往发生在一个现实的环境里,当事人有非常鲜明的性格和情感,有经历,有细致入微的生活细节。所以,在黄禄善先生的《美国通俗小说史》里,他被归到“社会恐怖小说”(social  horror fiction)门下。

相较于那些名正言顺的“纯文学”作家,斯蒂芬·金甚至更接近“纯文学”的标准。《丽赛的故事》开始的时候,刚从丧夫之痛中缓过来的丽赛就在整理丈夫的遗物,直到书的250页,她还没整理完那间储物室,更不用说充斥各处的意识流、格式上的求奇求新、大量的用典(而且基本来自文学名著),以及用生造的词和隐语制造的阅读障碍。还有《杰拉德游戏》,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被困在床上的女人的意识流;《撒冷镇》装作吸血鬼故事,其实在写一个美国小镇的沉闷生活;《穹顶之下》则野心勃勃地描绘了一个小镇的全景图。

他只是在恐怖小说里借个味,用一点似有若无的惊惧,唤起阅读期待,用一种跨界的写法,模糊了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的疆界。也是因为这样,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会在2003年授予史蒂芬·金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章,而以前曾获得这个奖章的有索尔·贝娄、菲利浦·罗斯、阿瑟·米勒、托尼·莫里森——这是把他当做文学巨匠而不只是恐怖小说巨匠看待。

和别的作家比起来,他的优点还在于,他特别喜欢写人,用了大量的笔墨,给他笔下的人物赋予血肉。所以,看过别的恐怖小说,可能会记住它的点子,但没准会忘掉故事,可能会记住故事,但不会对故事有特别的感情。但斯蒂芬·金结结实实地写了人,写了人的经历,让人记住他的故事、人物甚至情感。

看来,写作到目前为止,还是人的事,有“人”的东西就能胜出,这是在人工智能时代,还能暂时安慰到每一个创作者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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