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豐華股份4.8億信託謎案浮出水面,流入控股股東口袋

記者 張妍頔

12月17日晚間,豐華股份收到了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此前購買的4.8億元信託產品去向浮出水面,該部分資金爲豐華股份控股股東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鑫控股”)使用,構成了違規佔用資金,豐華股份已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4.8億元信託款流入控股股東口袋,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

豐華股份於2018年3月21日、3月27日分別購買廈門信託-豐華1號投資單一資金信託2.8億元和2億元(合計4.8億元),受託人爲廈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豐華股份披露《關於未能按期收回信託本金的公告》稱,確認公司無法收到上述兩期信託本金合計4.8億元,原因爲信託對應的非公開債務融資憑證發行方重慶新兆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兆投資”)出現流動性困難。

4.8億元信託款就這樣“消失”了?事實並非如此。

在2018年年報中,豐華股份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及年審會計師出具的專項審計說明,新兆投資爲公司控股股東隆鑫控股間接控制的企業,資金最終提供給隆鑫控股使用。

上交所查明,豐華股份及控股股東隆鑫控股均由公司實際控制人塗建華控制,公司在無交易實質的情況下,通過認購信託資產、無法按期收回本金的形式使資金最終被控股股東隆鑫控股使用。上述行爲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豐華股份股票因此於2019年4月29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2018年度,豐華股份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發生額4.80億元,佔公司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81.1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本金扣除部分收回款項後,公司期末資金佔用餘額爲4.64億元,佔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78.42%。

豐華股份控股股東隆鑫控股原於2019年3月26日書面承諾,將在3個月內歸還佔用資金及相關使用費,但豐華股份未在2019年6月23日前收到上述佔用資金及使用費。2019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隆鑫控股歸還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4.8億元及相應利息,上述佔用資金已全部歸還。公司股票於2019年 9月30日被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上交所對豐華股份及其控股股東隆鑫控股、實際控制人塗建華、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塗建敏、時任董事段曉華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兼董事會祕書曹際東、時任財務總監張望寧予以通報批評,上述紀律處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隆鑫控股所持豐華股份的所有股份已被輪候凍結

11月11日,因豐華股份控股股東隆鑫控股、實際控制人塗建華與蕪湖華融資本創昇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蕪湖華融資本”)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隆鑫控股持有的豐華股份6290.12萬股股票被司法輪候凍結。

截至11月11日,隆鑫控股持有豐華股份6290.12萬股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 33.45%,其中,累計質押6237萬股,佔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爲99.16%,佔公司總股本的33.17%;累計被輪候凍結6290.12萬股,佔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爲100%,佔公司總股本的33.45%。

豐華股份公告顯示,截至11月11日,隆鑫控股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處於質押/司法凍結狀態,其質押履約能力、追加擔保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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