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与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梁大队的工作人员联合开展了美化村道工作。当工作进展到石梁镇石梁村村民郑林冲的家附近时,小伙突然上前阻挠,并要求工作人员为其解决另外的问题。劝阻过程中,小伙的情绪变得十分激动,做出出格行为,将粪便泼向工作人员。

办案民警介绍,小伙脾气比较暴躁很冲动,当时就冲到家里去,刚好看见放在家里杂物间有一个粪桶,就拿起粪桶朝工作人员泼去,使工作人员身上衣服上全都是沾满了粪便。

现场工作人员随后报了警。接警后,柯城公安分局石梁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查,男子对其向工作人员泼粪的行为供认不讳。因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构成侮辱他人的行为,柯城公安分局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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