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市大消息!广州限购再放松,港澳居民买房,凭身份证,通行证即可!学习、工作、居住证明"通通不要了")

今日,一则消息刷屏了,原来是广州楼市对港澳人士购买首套房限制再放松,仅需提供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并满足广州市内无房的条件,即可购买一套住宅。

港澳人士在广州购首套住房

仅需提交身份证和通行证

18日,广州传来消息,港澳人士在广州买房,更方便了!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证实,从12月16日起,港澳人士在广州各区购房,无需再提供学习、工作、居住证明,仅需提供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并满足境内无房的条件,即可购买且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该中心表示,实际操作从16日已经正式开始实施。

另外,广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接受采访时候还做了补充,表示港澳人士购房的前提条件是境内无房,也就是说不单是广州市内无房才可以购买。

据了解,此次新政执行是实务先做,但办事指南还没出来,后续省住建厅会出政策解读,市住建局出会议纪要。

据报道,此前,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穗购房要求共有3个。分别是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原件);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并且在广州只能买一套。

而在2018年的时候,广州已取消了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居住和工作证明满一年的限制,提供相关学习、工作、居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明确在广州无住房且经过审核,即可购买1套自住住宅。其中,港澳台、华侨,只需要提供学习、工作、居住证明,不需要单位证明。

珠海拟为澳门居民限价供房3800套

不仅广州,珠海也出手了。

据南方日报12月16日报道,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杨川“横琴新区10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珠澳正共同推进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澳门新街坊”项目,即将启动土地出让程序,预计将可限价提供3800套住房,争取实现入住的澳门居民可直接享受澳门的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

根据澳门日报,杨川表示,澳门新街坊是写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里的一个重点项目,就该项目横琴跟澳门政府一直沟通,已开三次两方专责小组会议,对用地的选择和未来开发的细节都基本达成了多项共识,这个用地的安排已非常成熟,18万平方米用地周边的道路配套都已经完成,从用地角度讲这块地已具备出让条件。

杨川强调,横琴新区管委会接下来要跟澳门政府沟通的有几件事:一个是招拍挂的方案,现在初步思路是采取由澳门公营机构来参与项目的挂牌招标。确定了开发主体后由公营机构在横琴设立专门的项目主体,承担这个开发任务。将来这个项目里面住宅大概有3800套,享受对象第一一定是澳门居民,同时有一些其他条件,比如在内地是不是有房产,在澳门有多少房产,有一个资格,这个资格由澳门那边来制订遴选条件。

二是为了进一步惠及澳门居民,澳门新街坊将采取限房价和限地价的方式,在横琴周边的市场化房价基础上要下幅一定比例,来作为澳门居民最后购买的价格,让它享受下降一定幅度的价格,这就导致地价出让时也要限价。通过横琴限地价,最后实现限房价来惠及澳门的老百姓。

三是具有创新性,澳门新街坊里会由澳门特区政府延伸过来澳门标准的公共服务。比如幼儿园、小学、诊所、养老中心,这些公共服务都是由澳门特区政府指定机构营运的,而且里面营运的标准和整个保障体系都是澳门标准。

杨川透露,澳门新街坊的房子一手只卖给澳门符合资格的居民,当他们要转让二手时还得是澳门居民,即业主无论是一手还是二手都是由澳门居民来享受这个福利的。

杨川介绍,2009年横琴新区设立时,可出让的经营性产业用地面积为11.12平方公里,而当前,横琴对澳门企业供地占比约57%,再加上1.089平方公里的澳门大学供地,横琴对澳门项目的供地占比超过61%。在此基础上,近期,横琴又计划新增1平方公里土地支持澳门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国际研究院。

杨川透露,截至16日当天,在横琴注册的澳门企业从十年前的5家发展到2157家,澳资企业累计在横琴的投资总额188.33亿美元,主要分布在租赁、商务服务、批发零售、科研和技术服务等行业。尤其是今年,新增注册的澳资企业就达745家,比前九年累计数增长了52.7%。

香港人在内地9城购房放开:

限购条件通通豁免

其实早在11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介绍了三类16项下一阶段将展开的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包含有关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等内容。

林郑月娥欢迎中央政府于领导小组会议后,公布16项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措施将进一步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就业和居住,以及加强大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等方面便捷流通。

16项措施简述如下:

一、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

二、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

三、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出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保障在粤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

五、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六、为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便利

七、容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常用的医疗仪器

八、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措施、法律顾问措施、特设考核措施

九、进一步扩大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范围

十、扩大港澳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十一、给予保险监管优待政策

十二、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年期限制

十三、支持港澳债券市场发展(巨灾债券)

十四、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十五、对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实行通关便利

十六、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的限制

深圳市住建局: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近日,一份深圳某小区业主管理组发布的《告凤凰里全体业主书》在网上流传。

根据网传内容,主要是分析了当前深圳各小区挂牌价高涨的原因,并建议本小区业主打响集体保卫资产第一枪,集体涨价。

对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

以下是全文: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市恒裕滨城、中粮凤凰里花苑等部分住宅小区业主通过微信群发布集体涨价言论,恶意炒作二手房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捏造虚假事实、散布虚假言论、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行为,不仅严重背离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重影响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还涉嫌违法违规。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各类不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查,详细掌握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二、对于涉嫌集体恶意炒作房价的小区,主管部门将暂停办理该小区二手房网签手续,并在该小区发布二手房交易风险告知书。如业主确需交易,需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签署交易风险知晓书。

三、对于通过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于经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并研究采取限制其买卖住房等相关措施。

四、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合理建议。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恶意炒作房价或者代理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房屋,违者将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其网签权限,并列入行业诚信黑名单。

五、广大购房者应当强化理性交易和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交易风险。对于发现涉嫌捏造虚假事实、散布虚假言论、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行为的,可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18日

张宪超 本文来源:中国基金报 责任编辑:张宪超_NN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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