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16日,网上出现了一段名为“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中疑似有虫”的视频,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12月17日,有记者赶往了事发地四川乐山市人民医院,了解到院方与患者家属双方已将涉事输液袋封存。

黄先生表示,自己的孩子因为患上流行感冒,从12月10日开始每天都要在乐山市人民医院输4次液,就在12月15日晚上23点多,这也是最后一次输液,但刚过了几分钟,黄先生就注意到输液管上有异物,在上前查看后发现竟然是在输液管里面,看起来就像一个小虫子。

3岁患儿输液家属发现异物,双方已封存涉事输液袋,院方愿承担相应责任

12月17日下午14点左右,乐山市人民医院在发布的通报中表示,事情发生之后,该医院就与患者家属将涉事输液袋封存,由患者家属负责保管,院方向这起事件中的3岁患儿及其家人致歉,也表示愿意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3岁患儿输液家属发现异物,双方已封存涉事输液袋,院方愿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发布的通报,该院所使用的一切医用耗材均符合国家标准,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所采购的,事件中涉及的输液器属于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袋式输液器,由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

3岁患儿输液家属发现异物,双方已封存涉事输液袋,院方愿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生产涉事输液器的商家为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2月17日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为1208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万智勇,在2014年3月份-4月份期间,该公司还曾受到过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3次行政处罚。

3岁患儿输液家属发现异物,双方已封存涉事输液袋,院方愿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随后就发现这3次处罚中,1次是由于“违法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另外2次是由于“违法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违规的内容均有“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信息。

3岁患儿输液家属发现异物,双方已封存涉事输液袋,院方愿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该医院与患者家属仍在进行协商,大家对此都有什么看法?欢迎到下方留言、点赞、关注。(注:本文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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