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2日,有报道称,加拿大一位女士在2009年因为在乘坐自动扶梯时没有用手抓扶手,被警方抓捕,11月29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警方需要赔偿给这位女士2万加币(约为10万元人民币)。


根据报道,2009年,Bela Kosoian在加拿大魁北克省乘坐自动扶梯,由于当时她一直在翻找自己的钱包,所以并没有抓住扶手,警员看到后将其拦下,并要求Bela Kosoian跟随,Bela Kosoian拒绝,同样还拒绝向警员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因为Bela Kosoian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

因没有握住扶梯扶手,女子被警方拘捕并罚款,多次上诉被驳回

警员随后将Bela Kosoian拘捕,当Bela Kosoian被释放出来时,还被罚款100加币,理由是违反了扶梯标志牌的要求,又因妨碍检查人员工作,被罚款320加币,共计420加币(约为2000余元人民币),据了解,Bela Kosoian当时乘坐的扶梯旁放置了一个写有“小心,请扶好扶手”标语的警示牌。

因没有握住扶梯扶手,女子被警方拘捕并罚款,多次上诉被驳回

2012年,Bela Kosoian将蒙特利尔交通局、市政府及那名警员起诉,要求赔偿自己45000加币,2015年,魁北克法院将其诉讼驳回,2017年,Bela Kosoian又提出上诉,再次被该法院驳回,法院还表示,“是她自己导致了自己的不幸”,随后Bela Kosoian上告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因没有握住扶梯扶手,女子被警方拘捕并罚款,多次上诉被驳回

在11月29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扶手旁的警示牌只是“警告”,并不能代表法律,法院裁决表示:“一名警员要知道人们并不是必须要握住扶手,就算Bela Kosoian女士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但是她并没有必须握住扶手的法律义务,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警务人员不可以干预人民的自由权利,他们需要了解法律,并按照它的规定执行。”

因没有握住扶梯扶手,女子被警方拘捕并罚款,多次上诉被驳回

法院最终裁定,警方需要赔偿Bela Kosoian2万加币,对此Bela Kosoian表示,她很庆幸自己上告了最高法院,“我明白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大家对此都有什么看法?欢迎到下方留言、点赞、关注。(注:本文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立即删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