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回民區監察委員會關於聘請第一屆特約監察員的決定
爲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優勢,推動監察機關依法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試行)》規定,經回民區監察委員會第95次會議決定,聘請(以姓氏筆畫爲序)司志宏、朱可明、李永強、楊佳(女、回族)、高靜(女)爲回民區監察委員會第一屆特約監察員,聘期至2023年1月。
回民區監察委員會
2019年12月13日
編輯:仰建婷
責編:楊文彬
審覈:王茂士
(來源:回民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