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邯鄲多人認購“小產權房”併入住後,房子被認定違建要拆除)

11月11日,曲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逐戶在門上貼上封條。  受訪者供圖

11月11日,曲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逐戶在門上貼上封條。  受訪者供圖

購房者認購房產已一年多,並有17戶已入住,河北邯鄲市曲周縣酈景陽光小區的一棟樓才被認定系違建,要拆除。

購房者趙佔軍12月18日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他一年多前以低於同期市場價的價格,在酈景陽光小區認購了一套128.5平方米的“小產權房”,今年10月被通知房子涉違建要拆除。但從開發商動工建設到多位購房者購買,兩年多的時間裏,規劃、住建等部門卻沒有發現問題。

澎湃新聞12月19日從曲周縣委宣傳部獲悉,酈景陽光小區開發商呂某未經依法批准,於2017年9月擅自動工,違法佔用南關村西集體土地建住宅樓,違反《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目前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調查同時發現呂某存在違法銷售住宅樓,涉嫌非法經營的行爲,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趙佔軍向澎湃新聞提供的“酈景陽光小區房屋所有權轉讓協議”顯示,2018年8月,他從“酈景陽光居委會”具體操辦人、同時爲開發商的郭某、呂某手中,按30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認購了一套128.5平方米的房子,外加一間16.9平方米的地下室,總價41.5萬餘元。因爲是“小產權房”,這套房子單價低於同期五六千元的市場價。

與趙佔軍一樣,王少義2018年6月以3050元/平方米的價格,認購了一套129.75平方米的房子,價格比同期正常的商品房便宜近一半。

所謂“小產權房”,其實是一種通俗的說法,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用於出售的房屋。2012年,當時的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關於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通知》,要求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堅決叫停,嚴肅查處。

趙佔軍、王少義等購房者向澎湃新聞表示,認購時他們也明確知道是“小產權房”,但由於房價低,開發商郭某、呂某承諾房子手續齊全,並出示了“南關村並劃宅基證明書”。澎湃新聞獲取的這份證明書中載明,小區位於村子的“鹼水坑”上。

但在認購一年多後,趙佔軍等購房者收到通知:小區“第2棟樓”涉違建,需要整體拆除。趙佔軍提供的圖片顯示,11月11日,曲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逐戶在門上貼上封條,12月6日,當地供電所也下發停電公告。

據購房者自發統計,酈景陽光小區涉及違建的“第2棟樓”共有36戶認購。

在得知認購的房子涉及違建後,購房者找到郭某和呂某要求退房。郭某則提供了一份協議書,其中稱,經河北省國土違法圖版181號確認,酈景陽光小區北樓爲違法佔地,違法建築,必須拆除。

該協議書約定,100平方米以上樓房退還10萬元,100平方米以下樓房退還8萬元。

協議同時約定,郭某負責在18個月內補辦相關手續,原圖紙戶型不變重建樓房,業主將約定所退款項交付給郭某;如18個月內補辦不齊手續沒有重建樓房,郭某將所欠剩餘購房款變爲借款在一年內還清。

對於該協議,趙佔軍等人並不認可,“爲什麼建設時沒有說違建,認購後才通知有此事。”趙佔軍認爲,規劃、住建等部門在小區動工建設至完工,兩年多時間內都沒有將監管責任履行到位。

根據購房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澎湃新聞12月19日多次致電開發商郭某,但截至發稿電話無人接聽。在就酈景陽光小區涉違建具體事項致電曲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兩方均表示具體事項以宣傳部口徑爲準。

曲周縣委宣傳部向澎湃新聞提供的通報顯示,目前多戶購房者簽定協議,正在由幹部對涉及的購房者聯繫溝通,並考慮過冬等實際問題,對入住的17戶購房者妥善安置,協商解決方案。相關部門也正在督促違建當事人與購房者簽訂分期退款協議,把購房者損失降到合理範圍內。

但該份通報未解釋相關部門爲何在開工建設兩年多後才發現涉事住宅樓涉及違建。

史建磊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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