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贛州市醫療機構“不滿意就退費”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徵求意見稿引發網絡熱議。這份草擬稿規定:患者在接受診療服務過程中,對試點醫院提供的門診、住院、醫療後勤保障等就醫環節中的某一項服務若有不滿意的,可向院方進行投訴,並按相關規定對該項服務不滿意申請退費。(11月21日《中國青年報》)

對於上述意見稿引發的爭議,贛州市衛計部門回應稱,確實存在該方案,目前方案仍在該市醫療系統內部徵求意見階段,並未最終定稿,文件的流出系內部人員所爲。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既然該方案已經向社會公開,能否最終出臺,輿論場的主流意見很重要,如果反對者多,恐怕會“胎死腹中”;如果贊成者多,則有實施可能。

筆者注意到,輿論場呈現兩種不同意見,反對“不滿意就退費”多爲醫護人員,反對理由主要是,醫療服務是專業性極強的服務行業,而患者不具有評價醫生專業技術水平的能力。但也有業內專家持贊成態度,如北京大學醫學人文研究院院長助理王嶽教授就認爲上述方案“挺好的”。而贊成者多爲老百姓,因爲此舉有利於患者。

其實,“醫療不滿意就退費”並非新鮮事物。多年前,上海楊浦區婦幼保健院就推出特色服務──“病人不滿意,免收住院費”。河北香河人民醫院2015年發佈《20項服務承諾》,其中第一條就是“病人不滿意,免收住院費”。2014年,贛州市第五人民醫院也推出了“不滿意退費”服務。所以,評價上述方案應該先看實踐效果。

有資料顯示,楊浦區婦幼院實施後,無一例投訴服務態度問題,病人滿意率達97.92%。再看贛州第五醫院,試行以來並未發生任何無理要求退費的情況和糾紛。反而通過這一工作舉措,該院的醫患關係得到改善,醫療服務質量也得到提升。事實說明,“醫療不滿意就退費”利大於弊,具有積極意義,這種方案可以實施和推廣。

其實,“不滿意就退費”可給患者和醫院帶來雙贏。從患者角度來說,過去如果不滿意醫院某些服務,要麼選擇容忍要麼選擇投訴,一般沒有退費待遇。而“不滿意就退費”,提升了患者在醫療服務中的話語權,這是進步。從醫院方面來說,“不滿意就退費”能倒逼醫院重視患者感受,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還可改善醫患關係。

雖然看上去“不滿意就退費”不利於醫護人員,因爲醫院一旦退費,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但要看到兩點:一是,退費範圍僅限於文件所列醫療服務性收費項目,醫療技術性項目(如手術費等)、醫療技術治療效果及已耗用的衛生材料費不屬於退費範圍之內。二是,由醫院來認定“不滿意”。這都有利於保障醫護人員的正當權益。

當然,“不滿意就退費”也有弊端,比如某些醫護人員爲了讓患者滿意,有可能刻意討好患者,失去獨立性、專業性;也可能過度檢查、過度治療以防止漏診等不滿意的情況出現。這需要在制度設計方面儘量“興利除弊”,比如由獨立專業機構來認定“不滿意”。當然,真正自信的、專業能力強的醫生,不會擔心患者“不滿意”。

從近些年醫療改革來看,越來越重視患者切身感受。儘管患者不是醫療專業人士,無法從專業角度去評價醫院和醫生,但絕大部分患者對醫改、醫院、醫生的感受是真實的。所以,讓患者評價醫改有一定合理性。而“不滿意就退費”的前提是患者評價醫療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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