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場景中

咱們難免會遇到

很多“加微信好友”的時候

誰的微信好友裏沒有同事領導呢?

其實添加同事爲微信好友

並不算是件“被迫”的事情

但是如果被要求刪除同事微信

這種操作會不會有點過了呢?

幾個月前

王先生就遭遇到一件

令他憤慨不已的事情

7月26日,王先生在就職3年多的

保險公司辦理離職

他的上級領導寇女士

卻要求他先刪除其他同事的微信

才能在離職文件上簽字

爲了儘快辭職,王先生刪掉了同事微信

事後他越想越不對勁

這是不是侵犯了自己的隱私?

於是,王先生多次找到寇女士理論

甚至向四川銀保監局籌備組投訴

但都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11月17日中午

記者向寇女士瞭解情況

對方稱之所以讓王先生刪除其他同事的微信

是因爲當時王先生已經在其他公司

開始培訓和銷售產品

而且

此舉是爲了避免對在職同事

產生心理影響

出於對團隊和公司的保護

並不是強制行爲

而且她當時就已經徵得了王先生的同意

寇女士表示:

她在離職文件上簽字只是一個流程,後續還需要公司繼續完善手續,因此,嚴格地說,王先生在離職後迅速到其他公司就職,並沒有走完辭職程序,她也是出於對王先生的保護纔沒有糾纏這些問題。

很多網友看了新聞後都表示

“不用領導要求,自己也會刪”

但是迴歸到王先生的立場和角度

這算不算是侵犯了隱私呢?

有律師表示:

微信涉及個人通訊權

邢連超

四川及第律師事務所律師

微信涉及到個人的通訊權,每個人的通訊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屬於公民的通訊自由權,外人不能任意干預。所以在事件中,要求刪除這件事本身是沒有道理的,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並不能以此作爲員工離職的限制性條件。

工作了三年多

突然被強制刪除同事微信

換作誰這心裏都會不舒服吧~

如果是你

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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