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看到一類人,別人侵犯他們的利益,或者是公民的權利,他們默不作聲,當別人起衝突時,他們又和事佬一樣,勸別人以和爲貴。我們稱作這種人爲“老好人”。

  老好人總是不會跟別人起衝突的,爲什麼呢?因爲他們沒有跟別人衝突的能力,他們寧願委屈自己,也不願意承受衝突帶來的後果。所以,每次起衝突的時候,老好人就妥協退讓,寧可自己喫虧,也不敢面對衝突。

  人應該要有面對沖突的能力,人跟人生活在社會上,怎麼可能不會起摩擦起衝突呢?重要的是應該能夠有勇氣面對這些衝突,然後再分析研究問題,解決問題。

  曾經有一對夫妻,面對生活的瑣碎,妻子總是大聲抱怨,大聲指責丈夫,而她丈夫總是沉默不語,吵得兇了,實在受不了,就抽一枝煙,最後妻子絕望了,她對着法官說:我不是怨恨生活的瑣碎,而是怨恨他對我的沉默不語

  這位丈夫實在是太沉悶了,妻子的大吼大叫,他充耳不聞,實際上,丈夫失去的是面對妻子起衝突的勇氣,更別說解決衝突的能力呢。一對會吵架的夫妻,吵着吵着,最後會越吵心越暖。

  上帝給了我們起衝突的能力,就會給我們解決衝突的能力。衝突就百害而無一益嗎?在我看來,起衝突至少有這三個好處:

  1.展現自我界限。起衝突時,言語行動會很激進,這些行爲會讓對方重視你的存在,看清你的底線,也昭示着,別人逾過這條線,你就會反擊。因此,起衝突實際上是在展示自己的界限和底線。一個無底線無原則的人,別人是不會給他界限的,相反,別人會無禁止的踐踏你的底線。

  我們說一個人要尊重,要權利,可是這個不是要求來的,而是爭來的,敢於亮出自己的底線和界限,告訴別人,這樣不可以,那麼別人纔會認識你,侵犯有可能嘎然而止。

  2.活得比較滋潤。愛發脾氣的人,通常別人很容易認識到他,意識到他的存在,因爲大家知道他的脾氣,所以也就謹慎小心的對他,因此這樣的人通常活得比較滋潤。愛發脾氣的人通過時常發脾氣,來告誡別人這個不可以,那個可以,來表明自己的態度,別人一旦觸碰到他的底線,他就會跳起來大發雷霆,所以大家都讓着他,久而久之,別人的讓會讓他活得很滋潤。

  3.自我認同感增強。凡是愛起衝突的人,往往把別人想得很壞,自己想得很好,實際上,別人並不一定像他認爲的那麼壞,自己在別人心裏也沒那麼好,只不過,他把別人想的有多壞,實際上是在告訴自己,我有多麼好,別人越是壞,自己就越是好,這樣自我認同感爆棚。

  那我們就要問一下,他爲什麼要把別人想的那麼壞呢?因爲不把別人想的那麼壞,就衝突不起來,試問,一個人能跟自己心中認爲的好人衝突起來嗎?

  人不應該懼怕衝突,起衝突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重要的是人根據自己想要的何種結果,作出是忍讓還是爭執起衝突的行動。我們不應該害怕起衝突,而不敢面對衝突,大多數情況下,努力一爭纔會換來別人的尊重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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