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啦!明天起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你能少缴多少税?
我国新个税红利释放在即,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将实现从3500元调至5000元,与此同时,3%、10%和20%三档税率级距也将扩大。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图片来源:摄图
10月1日起个税怎么算?
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举例来说,李先生为某企业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为15000元/月(已扣除“三险一金”)。假设李先生没有其他可扣除的项目。企业2018年9月和2018年10月为李先生发放工资、薪金时,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已扣除“三险一金”)—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9月发放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 — 3500=11500(元),该所得额适用原个税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1500×25% — 1005=1870(元)。
10月发放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5000 — 5000=10000(元),该所得额适用新个税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10% — 210=790(元)。
1870-790=1080(元)。从上述计算中可以看出,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后,李先生减税108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不同收入群体减税效应如何?
具体而言,10月1日后实行的两项关键举措将使广大纳税人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
1. 提高“起征点”——“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意味着一部分纳税人可以不用再交个税或少交个税;
2. 调整税率——扩大3%、10%和20%三档税率级距,也就是说,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不仅可以提高“起征点”,还可以叠加享受低税率。两项合并,减税更加明显。
综合来看,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最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看,业内专家测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6000元、9000元、1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可以分别减税115元、355元和1080元,减税比例分别为79.3%、65.1%和57.8%。
另外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个税改革后,月收入2万元以下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渣打银行发布的报告也显示,新税法施行后,估算月收入14000元以内税负减轻幅度接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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