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直播平台为用户提供平台服务,通过用户购买和使用虚拟货币收取服务费,两者形成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用户对直播发布者的“打赏”一般成立赠与合同,除非有证据证明直播发布者接受打赏前后需履行具体明确的合同义务,而本案中原告对被告的打赏并未要求对方履行特定义务,没有提出打赏的对价,因此,并非服务合同关系,应当认定为赠与合同,因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淘宝公司认为美景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生意参谋”产品的实质性替代,直接导致了淘宝公司数据产品订购量和销售额减少,极大损害了淘宝公司的经济利益,同时恶意破坏了淘宝公司的商业模式,严重扰乱了大数据行业的竞争秩序,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美景公司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深度 | 互联网法院审判中的“破与立”

网上纠纷网上了。新华社发 翟桂溪/作

“当前信息技术正在全方位地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引发人类生存方式的根本性变化,正在带来整个社会的革命。就司法来说,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案件在司法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对互联网司法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前景评价时这样说。

案件不仅仅涉及民事纠纷,在传统的刑事犯罪领域,涉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这几年,互联网法院通过个案裁判应对新情况,并打破传统方式确立新规则,在网络交易、数据权利、平台责任、网络侵权等领域,积极输出裁判规则,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为互联网空间有效治理提供了司法保障。

“首例”案的标杆示范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利用大数据计算结果进行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多。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简称淘宝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景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就涉及了大数据权属的确定。

大数据产品财产权益究竟归谁?这也是我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

原告淘宝公司有一款名为“生意参谋”的零售电商数据产品,该产品主要为淘宝、天猫商家的网店运营提供数据化参考服务,帮助商家提高经营水平。被告美景公司开发和运营“咕咕互助平台”软件和“咕咕生意参谋众筹”网站,吸引已订购“生意参谋”产品的淘宝公司用户下载“咕咕互助平台”软件,通过该软件分享、共用子账户,并从中牟利。

淘宝公司认为美景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生意参谋”产品的实质性替代,直接导致了淘宝公司数据产品订购量和销售额减少,极大损害了淘宝公司的经济利益,同时恶意破坏了淘宝公司的商业模式,严重扰乱了大数据行业的竞争秩序,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美景公司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数据产品是淘宝公司在巨量原始数据基础上,通过提炼整合后形成的衍生数据产品,淘宝公司对此应享有财产权益;被告未经授权也未付出新的劳动创造,直接将该数据产品作为自己获取商业利益的工具,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200万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表示,此次判决中首次明确了自然人信息、原始数据、大数据的权利属性与权利边界,同时赋予数据产品主体“竞争性财产权益”,确认其可以此作为权利基础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大数据产业者营造了有保障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也为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例证。

在互联网中不仅大数据应用频繁,对于“点击量、访问量”等技术应用同样有商业行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暗刷流量”案中,首次将虚假流量的真面目公之于众。

该案原被告约定,被告为增加某游戏产品的访问量,以1元钱1000个流量的价格向原告购买,合同签订后,原告15天刷出了3000万流量。后来因被告拒不支付刷流量费用3万元,双方产生纠纷,原告起诉被告支付服务费。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不是简单的服务合同,实际上是互联网时代下,由于技术、行为的隐蔽性制造出了“虚假流量”的情形。最终法院认定,只要不是基于用户真实意愿产生的流量均为虚假流量。原被告通过“暗刷流量”交易,获取非法经营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收缴双方所获的非法赢利4万多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说:“法槌落下,二人皆输,谁是赢家,是我们每一个网民。”

她认为,保护真正创新者的利益,维护真正好的产品的市场生长环境,还公众一个诚信、公正、清朗的网络空间,是网络治理法治化的一个方向,更是互联网法院的使命所在。

定性行业“新”规则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成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形态。“为主播点赞已经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喜爱,打赏一艘军舰才是真的爱他。”因打赏行为涉及利益,相关纠纷也日益多发。

刘奇琪是哈尔滨兴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兴戎公司)旗下主播,其在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多公司)运营的YY直播平台开展直播,该直播间系用兴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子戎的YY账号开通。

2017年2月至4月期间,俞彬华在刘奇琪的直播间消费共计59291.28元(包括礼物和开通“公爵”“守护”)。某一天,俞彬华甚至成为当天打赏礼物最多的人,被刘奇琪设置为该直播间的频道总管理(VP)。然而2017年4月7日,刘奇琪取消了俞彬华的VP权限,原因是刘奇琪不认可俞彬华私下通过微信转账、赠送礼物的行为。

俞彬华诉至法院,提出撤销在直播间消费礼物的合同及华多公司、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连带返还消费款项49291.28元等多项诉讼请求。

本案目的是索要打赏的费用,但究竟如何判定打赏的性质?是购买?是服务?是赠与?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直播平台为用户提供平台服务,通过用户购买和使用虚拟货币收取服务费,两者形成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用户对直播发布者的“打赏”一般成立赠与合同,除非有证据证明直播发布者接受打赏前后需履行具体明确的合同义务,而本案中原告对被告的打赏并未要求对方履行特定义务,没有提出打赏的对价,因此,并非服务合同关系,应当认定为赠与合同,因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无规矩不成方圆”,尽管在新兴行业中经济往来模式变化越来越快,互联网司法中只有通过个案的判决建立起规则,才能有效规范这一行业行为的合法法规。

保护个人信息,谨防“裸奔在网上”

互联网时代下,各类数据信息高速流通、海量传播、高度共享,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有时候注册个网站或者购买个车票,自己的个人信息就泄露了,这种情况常被戏称“裸奔在网上”。

庞理鹏曾通过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趣拿公司)运营的“去哪儿网”购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航公司)机票,其后收到诈骗短信,短信内容甚至还显示有庞理鹏航班的起飞时间、降落时间、机场名称、航班号。

庞理鹏认为,自己的手机号及确切的航班信息只有趣拿公司和东航公司掌握,因而断定是二公司泄露了其个人信息,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二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此案经过两审,一审中并没有认可隐私信息泄露,然而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庞理鹏的非隐私信息与隐私信息结合之后已形成不可分的权利整体,应当按照隐私权的保护规则一体救济。被告东航公司和趣拿公司掌握了庞理鹏身份证号、手机号和航程信息后,相关的信息又在合理时间内发生泄露,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足以认定信息泄露系被告导致。最终判决两被告对原告隐私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趣拿公司和东航公司向庞李鹏赔礼道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确立了可通过隐私权对个人信息安全予以保护的规则,明确了认定个人信息泄露应适用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益探索和规则指导,对规范网络平台行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个人信息泄露或商家过度推广导致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事件频发,公众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生活安宁的要求日渐强烈,很多人会专门下载软件拦截“陌生来电”以求安宁。然而,靠电话销售的公司却认为此类软件已经侵害到相应利益了。

2014年3月成立的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法率公司)主要依靠庞大的呼叫系统开展法律咨询业务。360手机卫士系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虎公司)旗下运营的免费软件,其中的“云标记”功能可以对陌生来电进行标记分类。之后,法率公司发现其咨询号码被360手机卫士标记为骚扰电话,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奇虎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在审理时发现,奇虎公司手机安全软件允许用户通过软件的“云标记”功能对陌生来电进行分类标记,当标记达到一定数量后,在接听界面向其他用户展示,协助用户拦截骚扰电话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定,网络评价已成为公众日常表达的一部分,人们的行动和决策常常借助于公众评价,其中表达为负面性词汇的评价,除非严重不实并造成损害或者出于欺诈,否则不构成名誉侵权。奇虎公司出于满足用户需求目的,如实展示用户对法率公司来电的评价标注行为不构成帮助侵权,最终判决驳回法率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明确了手机安全软件向用户客观展示不特定多数人对来电号码的评价、标注,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或帮助侵权,对有效治理通讯骚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生活安宁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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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互联网法院审判中的“破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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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编:王 镡

编辑:潘 巧

美编:程 铭

审核:阮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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