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 |“走後門”上學、託關係辦事?你找到了捷徑,騙子找到了你……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中心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也是所有父母的心願
特別是提及子女的教育問題
許多父母甚至可以爲此付出一切
以幫助小孩入學爲由行騙 .....
林某在同安開辦一所琴行,生意本來做的順風順水,可在與學生家長的接觸中,他發現很多家長都希望孩子能進廈門市島內的學校讀書,於是萌發了想要利用這個機會狠狠賺一筆的念頭。
林某利用學生在自己琴行培訓的機會,不斷地向學生的家長吹噓自己人脈很廣,可以搞定進島讀書的事宜。學生的家長本來就對廈門市島內的學校心嚮往之,經不住林某一再的遊說,毫不猶豫向林某轉賬幾千至幾萬不等的“活動經費”,要求其幫助自己的孩子上心中更好的學校。之後,學生家長苦苦等待林某的回覆,林某卻早已將騙取的錢財揮霍一空。
◆ 經法院審理調查後發現
林某以辦理上學事宜爲由,收取葉某、劉某、趙某、鄧某、餘某等家長共計18萬餘元。
正所謂“可憐天下父母心”
不法分子正是瞄準了這顆“父母心”
藉機下手行騙
除了“走後門”上學這個辦法不可取
遇見難事想“託關係”更是要不得
不然……
以幫助處理訴訟爲由行騙 .....
“神通廣大”的林某又一邊進行着處理訴訟的“業務”。吳某因工程款的事情準備起訴一家公司,聽中間人李某說林某可以幫忙,於是找到林某。林某稱有熟悉的律師可以介紹給他,收取其7600元的律師費後就沒有了下文。另有姚某被人打傷,法院判決對方賠償人民幣20多萬,但對方一直沒有支付。林某又對其稱他認識法院執行庭的庭長,可以幫忙,姚某立即支付給林某1800元。
無獨有偶,林某“神通廣大”,徐某更是“法力無邊”竟然號稱自己能夠通過最高人民法院介入案件,馮某聽說徐某有如此強大的“關係”,想到自己剛好有案件在法院需要處理,於是分三次轉賬12萬元給徐某“活動”,期待徐某能帶給自己一個好結果,但收到款項的徐某早已將錢款用於個人揮霍。 ◆
法院判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被告人林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大家
遇到詐騙,如果能更理性一點,騙子的身份一經覈實很容易露餡,“能人”編的天花亂墜的謊言也經不起推敲,“託關係”“走後門”,一切“捷徑”其實暗藏隱患。希望廣大家長擦亮眼睛,保持理性,不要上當受騙。
生活中有糾紛
可以直接來法院諮詢、起訴
立案庭的工作人員將爲您
專業解答訴訟的相關事宜
切記不要輕信他人信息
更不要輕信“誘人”承諾
來源:同安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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