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這場訴訟持續了7年多,是印度在WTO相關知識產權協議過渡期滿後遭遇的第一起藥品專利訴訟,涉及WTO專利保護條款如何落實等重大事項,也關係着發展中國家能否繼續獲得價格較低的藥物,而印度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爲本國仿製藥產業提供了保護傘。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

來源:公衆號【海外眼】

最近一部國產神劇正在朋友圈刷屏,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就是《我不是藥神》。

印度買3000元,中國買23500元?“世界藥房”是多少家庭的無奈

點映火爆,映前票房過億,評分全線破9,業內人士稱爲“十年唯一”,更有網友認爲:“這是一部能推動社會進步的影片”。

而之所以如此好評,是因爲這個電影本就脫胎於真人真事。

故事講的是:白血病人呂受益(王傳君 飾),身子一天比一天弱,只能靠一種叫“格列寧”的藥續命。

但他買不起,準確地說,在國內買不起,市價四萬一瓶,而印度生產的藥效相同的藥,只要兩千。

賣印度神油的老闆程勇(徐崢 飾)在其中發現商機,從印度代購,賣給國內的白血病人,被病人封爲“藥神”。

電影裏的程勇就是現實中的“代購印度抗癌藥第一人”——陸勇。

2002年8月,陸勇被確診患有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簡稱慢粒白血病)。

此後,他開始服用“格列衛”抗癌藥,每個月一盒,而一盒就要23500元(此前該藥沒有納入醫保,病人需自費),將近兩年時間,他花了60萬,幾乎掏光家底。

2004年6月,陸勇偶然知道了印度有仿製的“格列衛”抗癌藥,經過檢驗,藥效相似99.9%,他開始服用仿製“格列衛”,一盒僅需3000元,此後持續降價,2014年以後只要200元一盒。

2004年8月,陸勇在病友羣裏分享了這一消息,隨後,數千人讓他代購仿製“格列衛”抗癌藥。

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爲罪名,將陸勇公訴至沅江市法院。

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檢察院向法院請求撤回對陸勇的起訴,法院當天對“撤回起訴”做出准許裁定。

2015年1月29日下午,陸勇獲釋。

《我不是藥神》就取材於這一真實事件,影片笑中帶淚,看完後心情久久不能平復,而現實世界的故事遠比影片中展現的更真實、更殘忍。

排隊去印度買“假藥”

中國慢粒白血病患者近10萬人,每年新增患者約爲1.3萬人,胃腸間質瘤患者缺乏數據統計,但年發病率約爲1/10萬-2/10萬人,或者更高。

這些昔日被判爲絕症的病人,因爲瑞士諾華研製成功的藥物格列衛,看到了生命得以延續的希望。

格列衛是一種分子靶向治療藥物,能直接針對致病基因從分子水平治療,在這種藥物研發出來之後,慢粒白血病患者的10年生存率從不到50%提高到了90%,已經取代骨髓移植成爲首選治療方案。

爲降低病情復發,慢粒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患者須終身服藥。

但是從2001年引入中國,諾華格列衛的價格一直是23500元一盒(一盒爲一個月的服用劑量)。

即便在2006年推出了買三贈九的優惠活動,一年72000元的費用還是掏空了很多老百姓的家底。

並且將格列衛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的省份屈指可數,絕大多數患者享受不到任何幫助。

好消息是,印度仿製的“格列衛”,藥效相同但是一個月的費用只有不到3000元,成爲了很多患者心中的神藥。

可惜的是,因爲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這種藥品被官方判定爲“假藥”,在藥店裏買不到,醫生也不會給你推薦。

很多想去印度買藥的患者也被複雜的英文表格、支付單據繞的暈頭轉向,所以在網絡上會看到不少網友一次又一次焦急的詢問,怎麼樣才能買到印度藥,或者誰能施捨轉讓一些藥物。

即便冒着會買到真正假藥的風險,還是有很多人在不斷的嘗試。


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

印度的仿製藥不只這一種,在國際社會上發揮的作用也遠超過大家的想象。


諸如無國界醫生、全球基金、國際藥品採購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組織,都需要依賴價格低廉的印度仿製藥來完成自身的運作。

醫療人道救援組織無國界醫生曾指出,該組織有80%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是從印度購買的。

2012年9月16日,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的彙報中也以相當長的篇幅推介仿製藥的重要意義。

他認爲仿製藥產業的發展,是第三世界國家提高衛生水平、改善民衆健康狀態的重要保證,並對印度等國加強生產低成本仿製藥的努力給予讚賞和肯定。

通過大量的仿製藥生產,印度本身也收穫不菲,用印度人的話說就是,印度製藥業正在以實惠的價格成爲“世界藥房”。

通過美國FDA認可的印度藥廠生產成本,比美國低65%、比歐洲低50%。

正是憑藉超低的生產成本和超高的技術含量,印度製藥廠商總是能夠獲得大量外包生產合約。

目前印度境內擁有FDA認證的藥廠共有119家,可向美國出口約900種獲得FDA批准的藥物和製藥原料,擁有英國藥品管理局認證的藥廠也有80多家。

過去3年印度製藥業平均增長速度在14%左右,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並使製藥業成爲印度的經濟支柱之一。

目前,印度藥品出口到200多個國家,疫苗和生物製藥產品出口到150個國家。

僅2016年一年,印度就提交了近800個仿製申請

2020年前後,許多專利藥將陸續到期,不少專業機構早在幾年前就預測,這將會大大刺激印度仿製藥的生產。

屆時印度仿製藥預計在全球仿製藥市場的份額會從目前的20%增至25%,印度製藥業的營業額將會從現在的約258億美元增長到500億美元。

不過,印度藥並不是一直都這麼便宜的。

獨立之初,印度的醫藥市場被跨國公司藥廠控制了80%以上,99%的專利藥掌握在這些公司手中。

在上世紀60年代,印度市場上的藥價之高也曾聞名於世。

爲了讓印度人能享受到平價藥,政府採取了很多措施,但真正讓印度製藥企業受益的,還是1970年在總理英迪拉·甘地主導下對《專利法》的修訂。

修訂後的《專利法》規定,對食品、藥品只授予工藝專利,不授予產品專利。

這意味着印度放棄了對藥品化合物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上的寬鬆使得本國企業能夠獲得大量仿製藥生產許可,從而爲印度仿製藥提供了快速擴張的空間。

即便在2009年之後新的專利法生效,但是按照規定,經美國FDA批准上市的藥品,在印度上市時無需再做臨牀實驗。

只要印度製藥廠能做出和在美國上市的藥品同樣的產品,經印度藥物管理局測試認定兩種產品成分一致後,藥品就能在印度合法上市。

研發上的實力和政策上的寬鬆使印度藥廠的仿製速度很快,一種新仿製藥在美國上市9個月後,印度的同類仿製藥就可以生產並進入印度市場。

仿製藥和原研藥的博弈

原研藥顧名思義,就是品牌藥,是指世界上第一個研製出某一藥物的公司品牌。

原研藥上市前,需要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人體臨牀一、二、三期實驗,然後經四期臨牀放大實驗證明療效準確、安全可靠後才能向市場推廣。

而仿製藥起源於美國,1984年美國約有150種常用藥專利到期(一般爲20年),大藥商認爲無利可圖,不願意繼續開發,爲此美國出臺了The Waxman-Hatch法案,規定新廠家只需向FDA(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證明自己的產品與原藥品生物活性相當即可仿製。

仿製藥概念由此出現,然後被更多的國家採用。

簡單地說,仿製藥就是藥品生產廠家在一些大的製藥公司產品專利期過去之後,對藥品進行的複製和銷售。

和原研藥相比,仿製藥在劑量、安全性、效力、作用、質量以及適應症上完全相同,但均價只有專利藥的20%~40%,個別品種甚至相差10倍以上。

比如印度NATCO公司出產的易瑞沙,仿製的就是英國製藥公司阿斯利康的專利產品,成分、劑量和生產工藝都完全相同,但是售價僅爲英版的八分之一。

這樣價格低廉的“假藥”,對於不幸罹患癌症又掏不出大筆金錢看病的人來說,無異於救命稻草。

但是,低廉的仿製藥產業確實給歐美大製藥廠帶來了強烈的衝擊。

以製藥巨頭輝瑞爲例,輝瑞用於降低膽固醇的奇效藥物立普妥,2010年的銷售額達到107億美元,2011年9月立普妥的專利權到期。

專利權到期後的頭6個月,華生和蘭伯西兩家制藥公司的立普妥仿製藥便被許可上市銷售。

在仿製藥衝擊市場的頭兩個星期,品牌藥物立普妥的銷售額就被削去了一半。

2010年,IMS醫療信息研究所說,在品牌藥物失去專利權之後,其仿製藥在6個月之內就會佔領品牌藥物80%的市場。

2011年,仿製藥也佔據了所有處方藥物銷售額的80%。

這樣猛烈的市場衝擊,也讓歐美製藥巨頭越來越在意印度的仿製藥。

比如前文提到的格列衛,就曾經遭到過原研藥廠家瑞士諾華的起訴。

不過在2013年4月1日,印度最高法院駁回了瑞士製藥巨頭諾華公司對改進後的抗癌新藥格列衛專利保護的要求,認定印度仿製的特效藥可以繼續出售。

這場訴訟持續了7年多,是印度在WTO相關知識產權協議過渡期滿後遭遇的第一起藥品專利訴訟,涉及WTO專利保護條款如何落實等重大事項,也關係着發展中國家能否繼續獲得價格較低的藥物,而印度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爲本國仿製藥產業提供了保護傘。

這場訴訟也被譽爲“人權和知識產權”的博弈。

印度買3000元,中國買23500元?“世界藥房”是多少家庭的無奈

所以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中解決起來並不是電影裏呈現的那麼簡單,仿製藥確實給很多患者帶來了生存的希望,但是如果原研藥廠的利益遭到過度損害,導致藥廠不再積極開發新藥,那反過來受害的還是患者。

當然,在面臨死亡的人面前,誰又能說得出口:“委屈一點吧,爲了保護知識產權?”

想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這也是這幾年大家在做的事:政府把藥物放進醫保,跟醫藥公司協商一個價格,同時再打擊盜版藥,維護醫藥公司的利益。

希望以後因病致貧的家庭可以越來越少,至少,大家都能喫得起救命的藥。

部分圖文來自騰訊網今日話題,環球雜誌、文/唐璐,由海外眼整合發佈,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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