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一百餘萬元,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未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覈,致使國家專項補助資金八十萬元被騙,造成重大損失。

電視劇裏的情節竟在現實中發生?小編帶你直擊庭審。

案情回顧

受賄罪

被告人塗某某在擔任三元區財政局黨組成員、經建農業股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多家公司申報的投資補助項目給予“支持和關照”,通過手中權利爲他人大開“方便之門”,並在 2009年至2018年間,陸續非法收受餘某某、鄧某某等39人的賄賂款,每次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至2018年,已收受賄賂款達109.94萬元,數額之大令人咋舌。

翫忽職守罪

三明市三元區中村鄉農民餘某某夥同他人通過僞造相關材料,於2013年10月向三明市三元區委農辦、三元區財政局申報2014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並騙得國家財政專項補助資金80萬元。在申報該補助資金項目期間,時任三元財政局經建股股長的被告人塗某某與時任三元區委農辦綜合股股長鄧某某一同對餘某某提供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覈並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驗收。塗某某在審覈過程中,沒有按照福建省財政廳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覈,沒有按規定要求餘某某提供申報項目合作社的財務賬冊和銀行交易流水明細,未查明該合作社的實際經營情況,未對合作社成員的持股、出資情況和項目申報材料中所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地走訪調查覈實,致使國家專項補助資金80萬元被騙。

法院審理

被告人塗某某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9.94萬元,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塗某某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未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覈,致使國家專項補助資金80萬元被騙,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爲已構成翫忽職守罪。塗某某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其家屬爲其退出全部贓款並預繳罰金,酌情從輕處罰。

被告人塗某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犯翫忽職守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其退出的贓款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該案系三元區監察委成立後,第一例採取留置措施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件,也是三元法院審理的第一起由監察機關移送提起公訴的案件。

在庭審過程中,三區紀委組織各鄉(鎮、街道)、區直部門共44名幹部現場旁聽觀摩庭審,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實增強轄區幹部廉政意識和責任意識。同時,三元法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廉政監督員、人民陪審員現場監督,省、市多家新聞媒體採訪報道,強化司法公開,達到審理一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信息來源:三元法院

本期編輯:徐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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