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22日,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总工程师李玉获带领二处协理员樊文强及安康、延安、和商洛枪爆专干高再成、蒋磊、南永峰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我市潼关县、华阴市、蒲城县、富平县实地督导检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民爆物品管理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达标攻坚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渭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王震副支队及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组听取了潼关县公安局关于各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重点听取了打破炸药“零直供”工作安排和计划、涉爆涉危案件在逃人员缉捕进展情况和采取的工作措施。实地检查了潼关县鑫源公司民爆库房、华安爆破工程公司太峪850项目部,详细查阅了2家涉爆单位在民爆物品领用、发放及爆破作业各环节的台账资料,并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履职情况和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提问抽查。

督导组听取了华阴市华山射击俱乐部对民用枪支管理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枪弹出入库台账、枪弹库室管理、视频监控运行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督导组听取了蒲城、富平县公安局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深入蒲城兴镇“华舆烟花爆竹”零售点,对销售的品种类别、产品标识、流向码等进行了详细检查。

22日中午,督导组在富平县老庙派出所,就检查发现、掌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反馈。李玉获总工程师充分肯定了4个县(市)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民爆物品管理审批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个别单位存在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履职不到位、民爆物品代领、安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烟花爆竹未粘贴流向标识、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督导组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4个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问题突出的涉枪涉爆单位该罚就罚、该停就停,整改到位后经市、县公安机关验收合格方可实施爆破作业或投入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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