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饒18歲少女被母親逼婚賺彩禮,在外公墳前割腕輕生

11月5日,上饒縣四十八派出所接到轄區內的羣衆報警稱:一個女孩要割腕輕生,現在生死未卜。報案人說要輕生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外甥女,自己是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的,女孩今年18歲,產生割腕自殺的念頭只是由於一時的想不開,如果可以及時找到孩子可以挽救一條年輕的生命。

瞭解情況以後,警察趕到女孩的男友家,發現女孩的母親在男孩家鬧,要人家還自己的女兒,給自己剩下的錢。在警察的勸解下,女孩的母親終於同意一切要以先救人爲主。

通過對男友的手機的聊天記錄發現女孩現在在外公的墓地,村民也參與尋找女孩的行列中,警察先去男孩外公的墓地找但是都沒有找到,大家想到女孩可能是到自己外公的墓地去了。警察和救援隊立即趕往山上,對女孩進行搜尋,最終在下山路邊的草叢裏找到準備割腕輕生的女孩。救援隊立即將女孩送往醫院。經過搶救女孩轉危爲安。

(網絡配圖)

才18歲的女孩已經是五個月孩子的媽媽了,可是女孩爲什麼會選擇輕生呢?

通過看女孩輕生前發的朋友圈,可以瞭解到女孩的想不開可能與母親有關係。邢娟說在自己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自己和姐姐跟着媽媽,即使自己缺少了父愛,但是起碼還有媽媽的愛,但是媽媽並沒有那麼愛自己,一些事情她總是爲自己着想。

邢娟表示自己知道媽媽帶兩個孩子不容易,所以她不論學習還是其他方面都想要給媽媽爭口氣,想讓村民們高看媽媽一眼,但是不管自己怎麼做媽媽都不愛自己。自己覺得媽媽之所以會這麼對自己就是因爲當時父母離婚,爸爸帶給媽媽的傷害,媽媽就加註在了自己身上。

初中畢業以後媽媽讓自己輟學打工,後來又在媒人的鼓動下將未成年女兒許給男方家。邢娟表示自己很不願意,但是媽媽說“她養我那麼多年,現在是自己報答她的時候了”,爲了報答媽媽的養育之恩即便自己不樂意,也還是同意了。

由於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邢娟就住在了男友家,因此媽媽獲得了18.8萬聘禮的一半,之後媽媽就一直給自己打電話要自己向男友家要另一半禮金,自己知道男友父母對自己很好,家裏一時拿不出那麼多,自己夾在中間很難做人。因爲自己的情況特殊,村民們都覺得自己是被母親賣過來的,自己覺得很丟人,在這個地方自己一直抬不起頭。所以就一時想不開了。

邢娟表示之所以自己會在外公墓前自殺,是因爲外公在自己小時候對自己很好,有什麼好喫的都給自己。但是在外公的墓地想到了自己才5個月大的孩子,想到外公肯定不希望自己這麼做,就想下山求救,但是由於是血,酒精的作用下就倒在了草地上。

邢娟的母親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女兒爲什麼自殺。當知道是因爲自己的原因自己也是痛不欲生,自己之所以會要女兒出嫁也是爲了讓女兒過得好一些,自己要那麼多禮金也是怕自己老了以後沒辦法生活。之前的禮金也都用在了給自己治病上了,自己沒錢了纔會追着女兒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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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晚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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