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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七十四期(總第472期)

姚晨的千里尋女,馬伊琍的歇斯底里

近日上映的催淚電影《找到你》

把不少人都感動得稀里嘩啦

影片中,姚晨飾正在離婚的律師李捷

而她的小女兒

突然被馬伊琍飾的保姆孫芳抱走

處在崩潰邊緣的媽媽李捷孤身追查

不惜甩開警察和家人

步入一個自己從未正視過的世界

……

家暴、遺棄、抱走孩子、販賣……這部電影,不僅劇情跌宕起伏,劇中還涉及諸多法律問題,今天,福清法院就帶大家一起學習學習。

孫芳拐走孩子涉嫌拐賣兒童

孫芳是李捷家裏的保姆,由於孫芳失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加之爲了報復李捷,孫芳就將李捷的女兒拐走。開始,孫芳想要賣掉李捷的女兒,最終她沒有賣掉,而是將李捷的女兒當成自己的女兒。

孫芳拐走李捷的女兒

涉嫌拐賣兒童罪

拐賣兒童罪,是指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爲。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其中的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爲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爲之一。只要實施了前述一種行爲,即以拐賣兒童罪論處。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四)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劇中,李捷的女兒還只是個2歲孩童,保姆孫芳卻因個人私慾在李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強行帶走,孫芳的這種行爲已經涉嫌構成拐賣兒童罪。

孩子丟了24小時才能立案嗎

李捷爲了爭奪女兒的撫養權,拼命工作爲給孩子最好的生活。但隨着保姆孫芳帶着女兒消失,一切都分崩離析。

她急瘋了的跑去報案,卻遭到婆婆一頓打罵,離婚中的丈夫也對她不停的指責。

李捷哭着求警察找孩子,警察反問:孩子白天失蹤,怎麼晚上纔來報案?她無奈地回答:“白天上班”時,讓人一片譁然。

很多人認爲丟孩子24小時後才能立案,其實這是錯誤的認識。

兒童、少女失蹤或走失

監護人或家長應立即報案

2010年,由公安部牽頭,最高法院、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了《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其中關於立案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

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

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

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

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

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爲,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

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不論案件是否屬於自己管轄,都應當首先採取緊急措施。經審查,屬於自己管轄的,依法立案偵查;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

簡單地說,就是兒童失蹤或走失,監護人或家長都應立即報案,警方接報後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不需要等24小時。

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傳統意義上李捷確實不是一位好母親,她爲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拼命工作,希望能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生活,但孩子的撫養權,子女隨哪方生活是由什麼決定的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涉及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爲原則。

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

決定孩子的撫養權

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張博威脅李捷構成敲詐勒索

“孩子在我手上,我數到10,趕緊轉錢。”孫芳同居男友張博在孫芳失蹤後,假裝自己帶走了李捷的女兒多多,李捷驚魂未定,信以爲真顫抖着雙手轉款28萬元。

李捷被迫轉賬,因此張博的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

張博的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

影片中,張博以孩子的生命進行威脅,使李捷產生恐懼心理,要求對方在數完十個數內轉賬,否則將殺害孩子,這已經不僅僅是虛構事實了,而是典型的威脅。

根據我國《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後,小法想告訴大家

人立於世,擔任不同的角色

或許會有各種煩惱

但任何不幸都不能成爲作惡的藉口

任何藉口都不能成爲墮落犯罪的理由

只要觸碰法律紅線,挑戰法律權威

就應對自己的罪過承擔責任

等待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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