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一个民族的“满族”,与历史上的汉、契丹、蒙古等民族一样,是客观存在的,满族皇帝观念中的“满洲”族即满族,其范畴是由小到大变化的。以八旗“旗籍”作“满族”,是将两个不同性质、范畴的内容,作了简单的等同。八旗作为一个多民族组合的政治、军事、社会性群体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内部的民族融合,是肯定会出现的客观现象,既然满洲族是主体、核心,具有强势,那么其融合的主要方面,当体现为其他民族受到“满化”的影响。所以,汉军旗人的满化,是客观存在不能否认的。八旗与民族融合及满族诸方面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需要作深

关 键 词:满族 满洲 八旗 旗籍 民族融合 满洲族 满化 汉军旗人

作者简介:杜家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清史、满族史。

清代满族与八旗的关系,是一个始终困扰学界的话题。尤其是“满族”究竟包括八旗旗人中的哪些旗人,是全部旗人,还是只有满洲旗的满洲人?汉军旗人、蒙古旗人算不算“满族”?凡此,更是我们作研究时常常遇到的问题和概念,其中还有更重要的民族融合问题。由于问题复杂,不少基本史实不明,又须理论方面的认识,因而至今也不可能形成统一意见。小文只能就一些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为以后的研究进一步接近史实、符合事理,提供一些思考,也希望这一重要问题的研究深入化,避免简单化。

一、清代制度中的满族、满人及其与八旗的关系

首先应说明,现在我们能不能称清朝时的满人为满族人,称其民族为“满族”,因为有一种说法,只能称其为“满洲”,因当时没有“满族”一词。

本人认为,作为一个民族的“满族”,与历史上的汉、契丹、蒙古等民族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当时没有现代称谓“民族”而加“族”的那种概念。作为近现代民族概念而加“族”字的“满族”称呼,是在清末宣统年间开始出现的。①清朝的绝大部分时间,虽然没有加“民族”之“族”的“满族”一词,但决不等于当时没有“满族”这一民族,只不过称呼不同,满族皇帝称自己的民族为“满洲”,简称为“满”,清朝时人把满洲族人称为“满人”、汉族人称为“汉人”,这种从民族的角度称满族为“满”、称汉族为“汉”,两民族并称时,称作“满汉”,这些概念词语,在清代官方文献中俯拾即是,②再如官制中满洲族人出任的“满洲缺”简称为“满缺”、汉族人担任的官缺称为“汉缺”③,等等,也都是用“满”字来称呼作为民族的“满族”即“满洲族”,以“汉”作为汉民族也即“汉族”之称。现在我们撰写清史、满族史论文、著作常用的“满族”一词,实际就是“满洲民族”的简称,就如同“蒙古民族”简称为“蒙族”、“汉民族”简称为“汉族”一样,这用于民族之间区别的“满”“蒙”“汉”,都是古代的民族概念,不是现代人生造出来的。也正因此,现在的学界尤其史学界才称历史上的汉人为汉族,也称历史上的满人为满族,可以说其来有自。所以,史学界前哲一直是如此所称的,诸如讨论“清入关前满族的社会性质”,清入关后“满族与汉族的民族矛盾”,等等称之为“满族”,贴切而且通俗易懂,无可厚非。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清朝时满族皇帝及制度中所说的“满洲”族人也即“满人”,是指八旗中的什么人?是八旗中的满洲旗人,还是所有八旗人?八旗中的“满洲旗”旗人是否就全都是“满洲”族人也即“满人”?满洲旗是否就等同于“满洲族”?还有,编入八旗“汉军旗”中的“满洲”人,是否也算“满人”?“满洲”族也即满族与八旗的上述关系,是现今学界尚未弄清的问题,也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有必要简述满族皇帝所界定的“满洲”范围及其扩大性变化。

从文献记载可知,满族皇帝观念中的“满洲”族即满族,其范畴是由小到大变化的。最初,是指建州卫诸部中努尔哈赤爱新觉罗家族所在的那个女真部,此后又扩大到整个建州卫女真诸部。随着其统治范围的扩大,满洲的民族范畴又扩大到建州卫女真以外的哈达、乌拉、辉发、叶赫等海西四部女真,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明确提出,将这些属于女真的部族统一称为“满洲”,为此发布谕令:“我国之名原有满洲、哈达、乌拉、叶赫、辉发等,每有无知之人称之为诸申。诸申之谓者,乃席北超墨尔根族人也,与我何干?嗣后凡人皆须称我国原满洲之名,倘仍有以诸申为称者,必罪之。”④以前,在《满文老档》《满洲实录》满文本中,前述满洲、哈达、乌喇、叶赫、辉发诸部的女真曾以“诸申”统称之,至此,皆以“满洲”统一称之。蒙古八旗成立后,原八旗中蒙古人主体被抽出,原八旗应在此后才被称为“八旗满洲”,也即后来所说的“满洲八旗”,而其主要成员——原满洲、哈达、乌喇、叶赫、辉发诸部的女真人,此后也就成了“满洲”族。在这以后,不断把黑龙江一带征掠而来的东海女真瓦尔喀、库尔喀等部族之人编入八旗满洲,称为“新满洲”(依彻满洲),这些人也是满族皇帝观念中的满族人。入关后,这些“新满洲”成员成了“佛满洲”即“旧满洲”、“老满洲”,满族皇帝又不断将黑龙江一带招抚的库雅喇、赫哲及其他部族人作为“新满洲”编入八旗。

也正因为编入满洲八旗者,基本上或者说主体上是“满洲”族人,因而如果按照满族皇帝界定的“满洲”人的范畴,可以泛称满洲八旗之人属于满族人。但如果从八旗制度方面细究,这样说又并不十分严谨,因为满洲八旗中还编有非满洲的其他民族之人,如蒙古人、俄罗斯人,这些人在满族皇帝看来并不属满族。还有,未编在满洲八旗而编在汉军八旗等旗中的“满洲”人,则仍属满族。也就是说,八旗之满洲旗、蒙古旗、汉军旗这类貌似以民族命名的“旗”(固山)的名称,又不完全等同于“民族”之称。八旗中的旗人,什么人是满人,什么人不是满人,以制度上规定的官职“满洲缺”授予什么人最能说明问题。请看以下制度性史实。

第一,专门划给满人所任职官编制额缺的“满洲缺”,不仅授予满洲旗下的满洲人,而且可授予八旗蒙古旗下的满洲人(因满洲人有编在蒙古旗下者),而不授予满洲旗下的蒙古旗人(满洲旗下编有蒙古人),说明是否属于满族,以原本是否属于满洲为准,而不是以编在满洲旗为准。

乾隆七年(1742)以后,鉴于“满洲武职人员”已有选任为边区绿营官之先例,而“将直隶内地绿旗营缺,补用满员十分之三”⑤。这里所说的满洲人、满员,就既有满洲旗下的满人,也包括蒙古旗下的满人,而不包括满洲旗下的蒙古旗人。乾隆九年(1744)兵部的一件上奏奏章就说明了这一区分:

(沿边绿营)各缺,分用旗员,原议专用满洲,并无兼用蒙古之例,但满洲兼入蒙古旗分人员,因其原属满洲,准其一例拣选。而蒙古兼入满洲旗分人员,现在已分隶满洲旗分,均在满洲旗分升转,乃补授沿边各缺,不得与满洲一例拣选,殊未划一。⑥

这说明,蒙古旗人虽然编在了满洲旗内,也是不算作满人的,因而选授满人的官缺时“不得与满洲一例拣选”;而满洲人即使编在“蒙古旗分”,也“准其一例拣选”,关键是“因其原属满洲”。后来满族统治者觉得这样对待蒙古旗人,不利于利用八旗蒙古人,才允许满洲旗下的蒙古人也可入选(清代,满洲缺还有授予其他旗人者,都是原则之外的机动性做法)。

编在满洲旗内的蒙古人,自己也仍自认是蒙古人。如原乌鲁特部蒙古,是散编在满洲八旗内,其中的明安家族,是编在正黄满洲旗,但他家的家谱仍作《蒙古博尔济吉忒氏族谱》《蒙古家谱》,⑦是以“蒙古”作为其民族之属,而不是以满洲为其民族之属。这是他们自己的认同问题。

第二,满洲人,即使编在八旗汉军旗下,也是作为满人看待。

康熙皇帝的外祖母家佟氏,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由汉军改为满洲人,康熙皇帝当时决定:佟氏虽作为满人,即入于“满洲编审册内,开造满洲”,但仍留在汉军旗下,属镶黄汉军旗,而不拨入满洲旗内。⑧既然已算作是满洲人,其政治待遇也就同于满洲人,选官补缺,是补满洲缺,如隆科多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充任的正蓝蒙古旗副都统、康熙五十年(1711)所任的步军统领、五十九年(1720)所担任的理藩院尚书,就都是满洲缺。此后该家族还有很多人选为满洲缺,不备举。⑨因满洲人少,满洲缺又较多,所以满洲缺的入选概率比汉军、汉人大得多,佟氏家族又人多,与皇帝关系也密近,因而任官者甚多,以致有“佟半朝”之称。

佟氏改为满洲后,属同一情况的华善一家也提出申请:“户部议覆:原任内大臣和硕额驸华善等疏言,臣族本系满洲,请改为满洲旗下,应如所请,将华善等同族之人,准改入满洲册籍。惟华善正白旗下五佐领,所属文武官员及监生、壮丁甚多,不便一并更改,仍留汉军旗下。从之。”⑩

上文所说华善,是清初名臣石廷柱之子。这段史料也说明,石氏家族虽仍在汉军旗(正白旗),但与佟氏一样,是归入满洲民族人。既然算满洲人,就可按满人待遇,补满洲官缺,如华善曾孙三泰,乾隆二十三年(1758)便出任户部满洲侍郎,(11)其所担任的参赞大臣,其子佛住所任的阿克苏领队大臣,都是授予满人的职官。

基于以上事实,得出以下三点认识:(1)我们平常称满洲旗旗人就是满人,大致是对的,没有大问题,因为八旗满洲下绝大部分是满洲人。但又不完全准确,因为当时满族皇帝所确认的满洲民族人即满人,强调的是根子上是否属于“满洲”,在八旗编审册籍中是否属于“满洲册籍”,而不是以满洲命名的“满洲旗”的旗籍。也可以说:满洲旗人不等于就是满洲人,满洲人即使不编在满洲旗内,而编在汉军旗中,也是满洲人。(2)既然满族皇帝判别满洲人是以原本是否属于“满洲”者为基准,那么,汉军旗中的汉军人,满族皇帝也就更不把他们作为满族人了,也即不是归属于满族的,而称他们“原系汉人”。同理,蒙古八旗中的蒙古人,满族皇帝也不把他们作为满族人,不过与他们的关系较汉军旗人亲近,待遇也较汉军旗人高。(3)既然在满族皇帝看来,判别某旗人是否属于满族,从根本上说并不依据其所在的满洲旗旗分,那么,《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的“满洲旗分下汉姓人”,这些人虽然多数是入关前、入关初就编在满洲旗、内务府包衣三旗的旗鼓佐领、管领下的包衣汉人(这些人后来也有“汉军”之称),满族皇帝也是不把他们作为满族看待的,科举考试时,乾隆皇帝及满洲官员认为他们“原系汉人,并非满洲”,而不准与满洲人同考即不准占满洲名额,(12)这种做法就不无民族区别的因素。既然这些有正式户籍的“满洲旗分下汉姓人”都不算满洲族人,那么,八旗中的旗下家奴汉人也即户下家奴(包括下五旗投充人),就更算不上满族人了。

以上三点,是现今研究中尚未引起注意的。

还有一史事需作说明,就是自光绪初以后,社会上流传一部书,名《满汉名臣传》80卷,其中又分为《满洲名臣传》48卷、《汉名臣传》32卷,且注明是依国史馆所修列传抄录,当是如王先谦所抄《东华录》式的抄本,有菊花书室梓刻的巾箱本。社会上流行的这部依抄本梓刻的传记书,是将传记中的汉军旗人名臣归入了“满洲名臣”。那么,究竟是原国史馆就将汉军旗人名臣的传记归入了“满洲名臣”,抄录者按照原有的分类而抄,还是抄者、梓刻者将汉军旗人名臣的传记归入“满洲名臣”?进一步说,是清朝当时(乾隆时)修这些传记的史官将汉军旗人归入“满洲”,还是抄者、梓刻者将汉军旗人归入了“满洲”?笔者初步推测,当是后者,即抄者、梓刻者将汉军旗人归入了“满洲”(13),所以将这部书的抄录法作为汉军旗人的归属“满洲”,不足为训。

附带说明,汉军旗人中不仅有满洲人,而且有朝鲜人、越南人,他们也被称为是汉军旗人,从这点说,汉军旗人又并非完全是汉族人之属。

二、对旗人等同于满族人的疑问

现在流行的观点,是将旗人等同于满族人,或者说,在旗者就属于满族。这一观点被很多学者接受或采用,包括笔者。此前,我在论述清史、满族史及八旗问题时,不可避免要使用“满族”这一民族概念,由于从众心理,也未加深思,凡提到八旗之人,就称之为满族人,从民族的角度提到八旗,也以满族称之。在没有形成确定的观点之前,便暂时姑且从之。现在深思之,不无疑问。疑问之处是:将在旗者就划归满族,以旗籍作根据,把是否入旗也即是否籍隶八旗(此处指泛称的八旗,包括内务府包衣三旗),作为判别其是否属于满族的标准,将旗籍等同于民族属性,似乎太简单化了。且不说满族皇帝不把满洲旗以外的旗人比如汉军旗人看作满族人,就是以下现象也不大好解释。

某人昨日是汉族人,今日编入八旗,就成了满族人,或昨日在旗而属于满族人,次日出旗为民就变为汉族人,一个人的民族属性在一夜之间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吗?而且会在短时间内在满、汉两民族间来回变化的吗?以上入旗、出旗之事,在清代不乏其例,尤其是清前期。

顺治二年(1645)十一月,清军平定江南,将“招降公侯伯、总兵、副将参游等官三百七十四员,拨入八旗”(14)。顺治三年(1646)四月,又将一部分投诚汉人官员“分隶于八旗,编为牛录”(15)。这是成批汉人编入八旗,他们此前是汉族人,编入八旗就成了满族人?民族属性变得如此之快?

再看个人入旗之例。康熙五十一年(1712),安徽桐城人方苞,因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判为“立斩”,“蒙圣祖矜疑宽宥,免治,出狱,隶籍汉军”(16),也即编入汉军旗。后来乾隆也曾叙及此事:“方苞在皇祖时,因南山集一案身罹重罪。蒙恩曲加宽宥,令其入旗,在修书处行走效力。及皇考即位,特沛殊恩,准其出旗,仍还本籍。”(17)如果照前述说法,方苞在狱中时,与其家族人一样,都是汉族人,次日宽宥编入旗,就与家族的其他人不一样,方家其他人仍是汉人,而方苞却成了满族人。雍正继位后将其赦免出旗,转眼之间又变回了汉族人。如此变化,与一个人相对固定性的民族属性相符吗?再者,方苞之入旗,按清朝皇帝的说法是因罪入旗,是死罪减轻惩罚后的“轻惩”形式,所以乾隆皇帝才称他是“皇考即位,特沛殊恩,准其出旗,仍还本籍”,这因罪入旗,仍带有惩罚性,绝不是康熙帝要将其由汉族改入满族,方苞也不会是因罪而由汉族改为满族。与此性质类同的事例是,乾隆前期的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如果这些人昨日还是在旗的满族人,次日出旗为民就成了汉族人,这大批汉军旗人的民族属性,轻易就这样改变,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另外,八旗中还有因罪削除旗籍者,这些人,难道削除了旗籍就没有了民族属性?凡此,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还有,满洲旗下的蒙古旗人,满族皇帝不以他们为满族人,他们自己也不认为是满洲,尽管在满洲旗内,而仍认同为“蒙古”,如前举修其蒙古家谱的明安家族。本家族虽有旗籍甚至是满洲旗籍,仍自我认同为蒙古,而不是满族,这种现象,是不是也值得思考?

综合上述,是否可以这样说:以八旗“旗籍”作“满族”,是将两个不同性质、范畴的内容,作了简单的等同?当时人是不这样画等号的,如果现在这样画等号,是否符合历史实际?

三、八旗内外的民族融合问题

前述史事,只是说明:(1)在满族皇帝的观念及当时的制度中,只有根子上是“满洲”、八旗中在满洲册籍者,才是满人,汉军旗的入旗汉人以及蒙古旗的入旗蒙古人,都不是满族人。(2)以是否在旗也即是不是旗人,作为是否属于满族的标志,似乎太过简单化。

但是,历史又是复杂的,因为还有民族融合、民族属性变化的重要问题,所以,我们又不能完全以前述满族皇帝的“满洲”范畴观念及制度,将汉军旗人等绝对地完全排除在满族属性之外。

历史事实还表明,民族的形成、构成、演变,又并非完全是统治者的主观意愿、制度规定所完全能够决定的,还有客观因素的重要作用,如不同民族之人共同生活中发生的种种联系所导致的民族融合结果,这种客观因素导致的民族融合,是一个“自然”变化的过程,而非统治者主观愿望、制度所能左右的。从这点而言,客观因素导致的民族融合,其作用是强势的,是超过统治者主观意志、政策、制度之作用的。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现在常用到的一句理论是:民族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民族成员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常谈及以下事实,即历史上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等民族,现在无一存在。尤其是曾经统治过中国北方的鲜卑、契丹、女真族,曾与北方汉人杂居,其所建政权灭亡后,该民族之人继续与北方汉人杂居、融合,最后融化于汉族之中,而此后北方的汉族人,也已不是原来纯粹的汉族人,而是混血性汉族人。在民族杂居的生活环境中,其融合主要是人数少的民族受人数多之民族的影响,同化为人数多的民族,被其“化掉”。

清代,满洲旗人、蒙古旗人、汉军旗人、汉人以及其他民族,(18)他们之间也应有上述民族融合问题。不过这种融合又具有特殊性,即不仅有八旗内部的互相影响,又有八旗外部的互相影响,而八旗内部的互相影响,应以“满化”为主,八旗外部的满汉互相影响中虽然也有满族、八旗对汉族的影响,但应以“汉化”为主。以下分别作分析。

八旗内部。重点探讨入旗汉人(又称汉军旗人、汉军,包括内务府三旗等包衣汉人,也称汉军(19))的满化问题。八旗之中,满洲旗人中的满族人是人数较多的民族,又是政治上的强势民族,汉军旗人人数相对较少,且势弱而依附于满族,不可能不受到满族的同化性影响,或者说是“满化”。这些“满化”的背景、史事及其因素讨论如下。

汉军旗人的大部分,在入关前就已剃发从满俗,同在八旗中,与满人共事、生活交流,并因此而学习满语,有的还与满人通婚。满族皇帝虽然否认汉军旗人属于满人,但又有利用、笼络的一面,尤其是入关后,当会有以下考虑,就是为使大大少于汉族人的满族扩大、壮大,以巩固满族主体统治,而将汉人中接近满族、关系相对密近的汉军旗人笼络入满族之内,尤其是那些在入关前就归附满洲族的汉旗人。有关的举措,比如对汉军旗人的政治待遇优于旗外汉人,官缺中不仅固定有专为他们选任的“汉军缺”,而且在中央机构的司官以上、地方官所有职官方面,均可选补不在旗之汉人的“汉缺”,尤其是还可选任高级官员中的满洲缺,如内阁满洲大学士缺及部院、寺监等机构长官(堂官)的满洲缺。再如,满族皇帝虽然实行满汉不通婚,却在八旗内实行皇家、满人与汉旗人通婚,也嫁满族女乃至皇室公主与汉军旗人,而且满族皇帝还娶汉军旗人之女为妻,其所生之满汉混血皇子也可继位为皇帝,康熙、嘉庆帝便都是汉旗人女所生(顺治帝时所娶康熙帝的生母佟氏,尚为汉军旗人。嘉庆帝生母是魏氏)。

以上是官方因素。再看八旗中汉军旗人与满洲旗人之间的自然性融合。

在八旗制度中,汉军旗(固山)并非独立的民族性行政单位,而是与同色旗的满洲旗(固山)属于同一个单位,比如镶黄汉军旗,是与镶黄满洲旗为同一单位(还有镶黄蒙古旗),被安置在同一生活居住区,如镶黄旗下的汉军旗、满洲旗、蒙古旗,都在安定门内。正白旗下的汉军旗、满洲旗、蒙古旗,同居于东直门内。居住较近,日常接触、联系较多,自然在情感、民族情结上有所接近,导致融合。

汉军旗人与满洲旗人之间的互相通婚。他们之间的通婚家谱中记载甚多。满洲镶黄旗钮祜禄氏(额亦都)家族,嘉庆前与汉姓人通婚183例,其中大部分是汉军旗人。正蓝汉军旗张朝璘家族,与满洲旗人通婚20次。正蓝汉军旗甘氏家族,与满洲旗人通婚39次。东北驻防满洲旗人他塔喇氏家族,与汉军旗人通婚80多例。(20)旗人之间的通婚,较多的是在同色旗的旗人内,同色旗中的汉军旗人与满洲旗人互相通婚,比非同色旗的通婚平均人数明显要多,(21)这也是同色旗的旗人双方互相了解较多、经常接触交流而关系较密近的结果。汉军旗人与满洲旗人通婚,结为儿女亲家,繁衍满汉混血后裔,这种世代性的亲戚亲缘、亲情关系,对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情感接近不无作用。另外,汉军旗人娶满族旗人女所生汉满混血子女,虽然还姓汉姓,但客观上说,其血缘已具有满族成分。

汉军旗人取满人名字,也不无“满化”影响。从清初至清末,汉军旗人一直有取满人名字的,如清初正蓝汉军旗人李氏家族的刚阿泰、呼图礼。清中期,八旗汉军人尼玛拉、萨哈尔图、图尔秉阿、葛尔秉阿、塞克图、萨尔泰、希尔塔、博赫、满泰、雅图、伊常阿等等;(22)清后期,正黄汉军旗人阿昌阿、塔恩哈,正白汉军旗人穆精额、赓音泰,正蓝汉军旗人乌尔恭额、达崇阿、德崇额等等。(23)汉军旗人取满人名字,从形式上看具有趋附性,也有心理上趋附满族的情结,属于满化现象。

在风俗习惯方面,一个重要体现是汉军旗人在祭祀上对满族萨满祭祀的仿效,内容上的某些汲取,主要出现在东北的汉军旗人家族,不少学者对这一现象作了细致的揭示。(24)汉军旗人妇女在穿着打扮、礼节、婚嫁礼仪方面,也多效仿满人。(25)

下面再谈八旗的外部民族融合问题。侧重于满人的汉化。

以满族皇帝为代表的满族人,崇仰汉文化,且需要汲取汉族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思想理念以统治汉人,因而不能不在思想文化观念方面被“汉化”。主要体现为以下史事。入关前,以汉族文人教育汉家子弟,兴办官学,以汉人教师教育八旗子弟,实行科举考试,取士任官,翻译汉族王朝典籍,以指导行政、军事。入关后,满族皇家的教育正规化、固定化,师傅以汉人为主。八旗官学教育普及,八旗士子长期实行以四书五经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朝廷以中原王朝典制、则例施政,统治汉满等民族之人。这方面的政治文化,主要是带有儒家文化色彩的汉族文化,长期的教育、科举、施政,使满族君臣在政治文化的素质方面已经“汉化”。满族官方对汉族文化的学习与利用方面的史事,以及满人说汉话、用汉文,酷爱耽习汉字书法绘画,创作汉族诗词,君臣诗文唱和等等满族在汉族文化方面的汉化,学界早有大量揭示,不多作赘举。

以上从政治、文化、语言等方面揭示满族的汉化,还主要是从官方、政治的角度。但仅从这些方面及角度认识满族汉化还不够。因为清代的满族,毕竟始终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民族,这也是源于上述有关政治诸方面的内容,如满族是清朝主体统治民族,最高掌权者的皇帝始终是满人而不是汉人,重要机构的长官都有满人,位在汉人之上。又由于实行一系列首崇满洲的制度,满汉矛盾又长期存在。满族皇帝也竭力维持满族的独立性。这也是今天的我们对历史上的满族独立存在的政治印象。但是,对满族在清代二百多年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潜移默化之“汉化”,则现今学界还了解得不够,更谈不上系统。

包括满洲八旗在内的八旗,是生活在广大汉族人的大圈子中,八旗外部的民族融合,虽然也有满族对汉族的感染影响,而主要的是满族受到汉族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满人在日常生活方面的“汉化”。满汉君臣在共同官场共事,长期接触,又必然会有生活方面的日常交往,及生活方面的内容交流、感染。满洲旗人,京城虽有单独居住的生活区,某些城镇驻防有“满城”,但其生活不能不接触汉人,甚至离不开汉人,以致北京的内城也出现满汉杂居状况。(26)而畿辅、东北的八旗驻防,满洲旗人更与汉人杂居。从而在多方面影响满洲旗人“汉化”,略具以下几点。

第一,通婚而繁衍满汉混血后裔。满族统治者虽然实行满汉不通婚,但严格限制的,是满族之女嫁汉人,而对满族男子纳汉族女为庶妻,并不限制。限制较严的满族皇家,尚且有大量的汉姓女被纳为嫡室之外的庶妻。康熙皇帝的庶妻中,就有汉姓女16人,不仅有汉军旗人女,也有非旗人的汉人女,如庶妃王氏、刘氏等。(27)通过对满族爱新觉罗皇家族谱的抽样统计,可知满汉混血者的比例甚大:顺治帝皇子,满汉混血者占50%。康熙帝皇子,满汉混血者占37.5%。雍正帝皇子,满汉混血者占80%。乾隆帝皇子,满汉混血者占35—58.2%(有不能确定者)。嘉庆帝皇子,满汉混血者占20%。道光帝皇子,没有满汉混血者。皇子的满汉混血子孙抽样统计结果:直郡王允禔(康熙帝长子),其子孙共222人,满汉混血者77人,占34.68%,另有13人血缘不能确定。和亲王弘昼(雍正帝皇子),子孙共127人,满汉混血者39人,占30.7%,另有20人血缘不能确定。(28)

现将某些家谱所记满洲旗人家族娶汉人女的情况略作介绍。满洲大族钮祜禄氏额亦都家族,与汉姓人的180多次通婚,都是将汉姓女纳为庶妻,其中应有非汉军旗人的汉人之女。而东北与汉人杂居的满洲他塔喇氏家族,与汉姓通婚210例,占该家族通婚总数的近1/3,这210次满汉通婚,除80例明确是汉军旗人外,其余130例中,不少是“民籍”汉姓女。(29)满族人娶汉姓女,无论所娶的是汉军旗人女,还是不在旗的汉人女,她们都是汉族血统,为满族繁衍的后裔子孙,都是满汉混血。

在男性父系家族社会,尽管人们的民族所属是随从父亲,但这些身体中流淌着汉族血液、与汉族生母有母子亲情的满族子女,不可能与纯粹的满族后裔在民族情感上完全一样。另外,从客观上说,这些满汉混血的满族人,也已具有了民族种性方面的汉族血缘的“汉化”因素。

第二,满洲旗人家抱养汉人子为养子,数量甚大,仅道光元年(1821)查出的满洲、蒙古旗人抱养的汉人,就有2400余名,其中江宁(南京)、京口驻防的满洲、蒙古旗人抱养的汉人子继嗣者,多达1795名,(30)这其中属于满洲旗人抱养的汉人,当属多数,因满洲旗人明显多于蒙古旗人。满洲旗人家抱养汉人子为嗣子,是满人家庭亲属中融入了汉人,此汉人又娶满洲女或汉人女,为满洲人繁衍满汉混血乃至汉人血统之人,凡此,都使满族中融入汉族成分。这是满族种族不纯、实际在血统上已有“汉化”成分的又一重要体现。

第三,婚俗、贞节伦理观念的汉族化。满族在入关前有收继婚的习俗,女子死了丈夫,由丈夫家族的人,如亡夫的兄弟、侄子、叔伯等,继续以其为妻。这种婚姻在人类各民族社会形态落后时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入关前的满族也是如此,并不以其为非。当时的汉族则视之为类似禽兽的乱伦丑行。接受了汉族这种伦理道德观念的皇太极,曾发布谕令,禁止国中满族人的收继婚行为。其后并未完全禁绝,康熙以后,这种收继婚习俗完全消失。另外,清初的满族,女子在丈夫死后改嫁是常见的正常现象,甚至皇太极在世时,也曾将其妻子改嫁给别人。入关后,满族逐渐受汉族贞节道德伦理的影响,为亡夫守节不嫁的孀妇不断增多。《钦定八旗通志》记载,从康熙元年(1662)到乾隆六十年(1795),满洲旗人之家旌表的列女已多达9714人,近1万人,且呈逐步增多趋势,康熙朝61年间共旌表1100人,年平均18人。雍正朝13年旌表797人,年平均61人。乾隆朝60年旌表7817人,年平均130人。(31)汉族中更强烈的未婚守节行为也为满族所接受并实行,如雍正年间,满洲富察氏女,许聘怡亲王府的弘暾,弘暾未婚而卒,富察氏闻知“恸哭、截发”,为其穿孝服。雍正皇帝也肯定她的这种做法,并予褒扬,称其“幼年之女,能知大义”,并命“于弘暾亲侄内以一人为弘暾之嗣……令富察氏抚养”(32)。富察氏以子妇的身份在怡亲王府守节终身。

第四,葬俗。满族在入关前有火葬习俗,入关后的顺治朝仍保持,如顺治帝及她的董鄂妃,就都是火葬。以后受汉族葬俗不焚尸而土葬的影响,逐渐改火葬为土葬,乾隆时甚至强令禁止满族火葬。(33)满族及满族皇帝的这种改变,从伦理道德观念上而言,当与其接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孝道观念也有一定关系。

第五,丁忧制度。丁忧,是中国古代中原汉族王朝的礼俗,指的是遭遇父母、祖父母等亲属之丧,须在3年(实际27个月,不计闰月)丧期守孝,不能婚嫁,不能参与娱乐、宴会、科举等活动,官员还要离任守制。这也是中国古代汉族的特殊“孝道”性礼俗制度,满族本无此习俗制度,顺治十年(1653)仿汉制,首先在满洲文官中实行,鉴于满洲人少,又要维持其主体统治,几经修改,定为离任守制3个月,也即所谓的“守孝百日”,百日后,素服在衙署办公,在家仍服孝,至3年(27个月)“服阕”(穿孝服结束)。外任满官迟至乾隆十四年(1749)也由守制27个月改为上述之制。武官,明代本无亲丧守制之制,清初满汉武官均沿袭明制。康熙二十五年(1686)定,满汉武官均守制27个月,乾隆十二年(1747)与满洲文官划一。满人仿效汉人实行丁忧守制,也是受汉族“孝道”礼俗制度影响的一种汉化现象。

第六,取名字的汉化。清入关前,满人取名基本全部为非汉语名,且不讲究名字用词的含义,因而以动物、家畜取名且终身称用者是普遍现象,女子也都取名。入关后,取名上多方面纳入汉族习俗,主要表现为:(1)以汉字取名。清中期以后,以汉字取名已在满人中占大多数,入关后继位的满族皇帝,无一不是以汉文取名者,更是这种汉化形式的典型代表。(2)取汉族之冠姓汉人名。前一种的以汉字取名,尚不冠姓,还带有满族名不冠姓的旧俗,汉族名则取名冠姓。满族在入关初的顺治朝,就有取冠姓汉人名的,如满洲第一个状元麻勒吉(瓜尔佳氏),便取汉名马中骥。此后取汉名的满人不断增多,如康熙朝的礼部尚书顾八代,伊尔根觉罗氏,其子名顾俨,孙名顾琮。同时期的满人吏部左侍郎傅继祖,为富察氏。雍正朝大学士徐元梦,舒穆禄氏。刑部侍郎杭奕禄,完颜氏。参赞大臣傅鼐,富察氏。雍正、乾隆朝两代大学士满尹泰、尹继善父子,则是章佳氏。还有一些满人所取之名,不一定是汉人姓,但自取某汉字为姓,并以此姓下加名字,子孙沿用为姓,也成冠姓汉人名。如大学士鄂尔泰,西林觉罗氏,因其父名鄂拜,遂以鄂为姓,鄂尔泰之弟名鄂尔齐,其子、侄、孙皆名鄂某。乾隆朝军机大臣舒赫德之子名舒常、舒宁,则是以原姓舒穆禄氏之头一字“舒”为姓,并取冠舒姓的汉式名字。(3)讲究用字之文雅,予以美意、寄托美好愿望,诸如烨、明、弘、琮、华、福、泰、祯、祥、松、寿等字眼在满人名字中甚多。(4)以汉字翻译之名字,取消诸如“兔”“儿”“厄”等不雅、俗、恶之字词,分别代之以图、尔、额等字。(5)仿汉人文人雅士取字、号,诸如端范(明珠之字)、春和(傅恒之字)、红兰主人(宗室蕴端之号)、紫琼道人(皇子胤禧之号)等等字、号的取用,在满洲贵族、官员、士人中已是很普遍的现象。(6)以字辈取名的宗法化,如皇家近支宗室之排胤、弘、永、绵、奕、载等有含义的汉字,道光以后,皇帝本支子孙名字的第二字又单独用统一的偏旁汉字,这与明朝朱元璋子孙的宗室取名完全一样。(7)女子不取名。入关后的满族女子,很多人不再取名,与汉人一样,称“氏”,如称“富察氏”“章佳氏”,皇家《玉牒》中,皇帝、王公之女都无名字,而作“圣祖第几女”“裕亲王第几女”等等。(8)避讳。避讳是汉人取名、称名的特殊习俗,康熙后满族也仿效这一习俗,如宗室岳乐之子岳端改名为蕴端,雍正继位后,其兄弟名字中的“胤”字皆改“允”字,玄武门避康熙之名玄烨的“玄”改为神武门。(34)

第七,其他。萨满祭祀中的汉化内容,如宫中的皇家萨满祭祀神祇对象,就有汉族民间信仰的关羽、土地等。(35)仿照汉人纂修家谱及家谱中的汉族宗法、孝道贞节等伦理观念内容。这方面内容从略。

入关前的满族就已经有汉化因素。入关后的满洲族统治者,由于需要以汉制统治、管理汉人,学习利用汉制,而且较大力度地利用汉人官绅,吸取汉族政治文化为营养,充实、壮大满族之肌体,满族由此在政治上进一步“汉化”,这一点有别于元朝蒙古族统治者,也是满族统治中原之时间大大超过蒙元之重要原因。

满族皇家爱新觉罗家族及八旗满洲旗人,于政治上汉化之外,又因生活在汉人圈中而汉化,如前所举诸方面。这诸多方面综合影响导致的满族汉化,至乾隆时就已经很明显了。满族皇帝已意识到它的严重性。如果说其中的大部分现象所导致的满族汉化还只是“隐形”的,而且对形成这些现象的满人行为,满族皇帝或者是为了有效统治汉族而有意为之,或者是长期融合、习俗使然,已无力改变的话,那么诸如满人普遍说汉语而导致国语的实际地位式微,满人取汉人冠汉姓名字,这些具有外在性感知的汉族标志,则让乾隆皇帝再也不能听之任之了,因而制定了诸方面的制约政策、严厉禁令以阻止其发展。满人取冠汉姓汉式名字,让乾隆觉得尤为严重,满人的长相本与汉人无异,穿戴也已不完全是清初的满族服装(官服还有满族特色,但已融入汉族服饰内容,日常生活便服已是满汉互相影响的服装(36)),日常生活交往中也都说汉语,如果再称呼与汉人一样的汉式名字,则满族人已无外在标志。既然自其祖父康熙帝起已然世代多年以汉字取名,无法改变,只有不冠姓,才能保持满族特征。鉴于清代汉人多三字名,以头一个字为姓,而下令满人以汉文取名,禁用三字。若以两个汉字取名,头一个字不能是汉姓。另外,禁几代人取名以同一汉字起头,以免沿用此字为姓。以上禁令,乾隆曾几次发布,以后的嘉庆、道光也几次谕令延续实行。经过长时间的坚持,以前满人取汉式冠姓三字名的现象不见了,取汉文为名者,几乎是清一色的二字名,如文祥、荣禄等,成为带有特色的满人等旗人名字。(37)满语方面,乾隆帝把满语测试作为挑取差职、考职、官员考绩保举、封爵的必要条件。有些措施在以前曾实行过,乾隆朝则加大力度。此外,乾隆帝还强化满汉不通婚的政令,加大对违反者尤其是满人女外嫁汉人者的惩治。再有,乾隆二十一年(1756),将另记档案人出旗为民。(38)另记档案人有两种,一是旗下家奴开户者,基本上都是汉人,一是旗人抱养民人为子者,都是汉人,其中有不少是满洲旗人所抱养的汉人子弟为嗣子者。将另记档案人出旗为民,既是为解决八旗生计,也有清除八旗满洲族中汉族成分的作用。

虽然满族皇帝竭力维护满族的独立性,但客观事实的发展是其主观意志、政策措施所改变不了的。尤其是汉语已成为旗人以及满人的习惯语言,大部分满人已不会说满语,只有满文,因为满族皇帝实行倾斜性的科举考试为官封爵政策,以及强调在行政公文中必须使用,才使这种所谓的“国语”文字得以维持存在,而日常生活中的说话,仍主要是汉人话,这是满族皇帝无可奈何的。

同治三年(1864),为解决旗人生计问题,允许其“听往各省谋生,其已在该地方落业,编入该省旗籍者,准与该地方民人互相嫁娶”(39),直省地方的满人汉化在无官方限制的情况下进一步发展。又过了30多年,光绪二十四年(1898),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向皇帝上奏折,结合以前满汉实际通婚的状况而说的“满蒙汉民久已互通婚媾,情同一家”(40),虽然此时的满汉通婚不一定有多普遍,“情同一家”一语也有情感上的美誉成分,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无政治因素下民间基层旗民之间自然人性的淳朴情感交融,这正是满汉杂居、通婚导致的同化。

庚子之变以后,朝野呼吁实行君主立宪的宪政、破除满汉樊篱的呼声强烈,满族最高统治者不得不宣布实行预备立宪、新政,明令满汉通婚,废除满汉复职制,取消满缺,不分满汉选任,甚至八旗都统、副都统也开始由汉人担任,如刘永庆之担任镶白旗汉军副都统,(41)张英麟任镶黄旗蒙古副都统、镶黄旗汉军都统,(42)段祺瑞、冯国璋也担任过汉军旗副都统,冯国璋还署理蒙古旗副都统,充任满人担任驻防察哈尔都统(又称驻防张家口都统)。(43)满族汉化由此进一步发展。

清末曾任中央户部官的汉人刘体智(四川总督刘秉璋之子),曾对满族的汉化有过如下认识,他特别强调语言同化的影响:

九州故壤,疑皆蛮族旧居,其强盛之故,始于异类之入主。舜东夷,文王西夷,钻研故籍,犹可得其侵陵兼并迹象。所谓揖让征诛者,特古史文饰之辞耳。胡羯、氐羌、鲜卑、沙陀、契丹、女真、蒙古,据有中土,南面御下。至今除蒙古尚有遗族外,其余诸国,皆尽其所有而俱来,未几即与之俱尽而不复见。茫茫禹域,真亡国灭种之利器矣。推原其故,以小量加诸巨量。譬如一杯水对一车薪之火,不特水不胜火,而火犹将胜水,其势然也。

清自满洲崛起,君临天下,悉主悉臣。鉴于前代之事,满人不求文学,惟重骑射。八旗兵分防各省,扼诸险要,画地而居,不与居民杂处,不与汉人联姻,备之未尝不周。然二百年间,满人悉归化于汉俗,数百万之众,佥为变相之汉人。并其文字语言,为立国之精神,虽俄于波兰,英于印度,法于安南,百计摧残而不能去者,满洲人乃自弃之。皇帝典学,尚知国语,余则自王公大臣以下,佥不知其为何物矣。清末满大臣带领引见,太后前则易,皇帝前则难,以太后不通国语也。宣统三年,伊克坦入直,主重国书,未可谓为识时务者,盖已晚矣。(44)

结合以上满人诸多汉化的事实,及清末汉人官员的评述,是否可以认为,当时的满族,实际已是相当程度汉化的民族。只是作为统治民族,其皇位、军机处及总理衙门、军谘府、责任内阁等重要部门的掌权者,仍由满族皇家、权贵掌握,而且提防汉人反抗而竭力集权,由此体现其满族的突出地位与存在,首崇满洲的民族性私利,也促使满人保持满族的族体意识。但这不过是官方极力维持的外壳表象,至宣统年间,实际已是皇权式微,行使皇权的太后、摄政王受制,中央对地方的集权显著削弱,督抚权重,尾大不掉,对满族统治者离心离德。也正因此,辛亥革命的一声枪响,地方统治便土崩瓦解,清王朝的灭亡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灭亡都大不一样。八旗中一般旗人,由于八旗生计问题、清后期的财政拮据,贫困加剧,对满族统治者的民族情感、民族认同向心力,也已大不如前,甚至有拥护、参加辛亥革命者。据清末“满族刘秀锋说:我们不指靠钱粮,对辛亥革命不反对,但也不愉快。满族老人关济武说:我在北京城内八旗高等学校里,秘密地看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其他反抗小册子,多数满族同学都表示拥护革命。宣统二年(1910)汪精卫谋炸摄政王未果,在鼓楼西银锭桥一家照相馆被捕。当时大街上看热闹的群众(包括满族和汉族)纷纷议论:应该炸死摄政王”。满人关济武又据其同学阿那罕(后改名罗润)所说,而介绍:“满族人罗润领导了陕西西安起义”,罗润是陕甘总督升允的侄子,曾与汉人同学陈树藩在西安驻防八旗兵中“秘密发动了500名旗兵……在西安发动起义”(45)。这段清末满人的回忆,对我们认识当时下层一般满族人的民族认同意识的淡漠,有一定参考意义。

从民族性而言,清末的满族,早已不是入关之初的满族,而已是相当汉化了的满族,一旦清亡,作为统治实体的满族地位一落千丈,汉化了的一般满洲旗人也便混同于广大的汉人之中,其民族之独立性便更不明显了。可以想见,随着时间的推移,此后的满洲旗人,也将如同金朝灭亡后散处华北的猛安谋克女真一样,同化在北方的汉族之中。但这应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由于民国初期筹划八旗生计,组织、保留旗人团体,户籍登录也有旗民区别,满族还在形式上延续存在,即使不少人为隐匿民族属性而更改旗人属籍,冠汉姓、改汉人名字,但长期以来满族人形成的民族情结,仍会延续存在。而且,由于民国时期仍存在对满族、旗人的不平等对待,反而使旗人自我保护的团体意识、民族意识增强,尤其是原满洲旗人,与其他旗人组成各种联合会组织,争取满族的平等地位。(46)新中国成立后,扶植少数民族,满族又突出了民族性,群居者还设立了自治乡镇。

综上所述,八旗作为一个多民族组合的政治、军事、社会性群体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内部的民族融合,是肯定会出现的客观现象,既然满洲族是主体、核心,具有强势,那么其融合的主要方面,当体现为其他民族受到“满化”的影响。所以,汉军旗人的满化,是客观存在不能否认的,如前所举诸方面现象与史实。但简单地把汉军旗人或汉人一旦入旗籍便看作满族人,而不论其是否经历过“满化”的过程,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汉军旗人的满化,能否算作满族人,还需因时、因人而异。总的来看,八旗内外的民族融合,因人数较少的八旗处于大范围人口众多的汉人社会圈的包围之中,其外部“汉化”的影响要大于八旗内部的“满化”影响,而且越来越发展、显著,八旗中的满族人的汉化不可阻挡,在这种大气候影响下的汉军旗人,其所受满化影响的主体——满洲族人尚且如此,那么汉军旗人满化的程度也就不能作过高估计。

四、八旗与民族融合方面其他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以上几节,只是提出一些疑问和值得注意的问题,以及在汉军旗人的满化、满洲旗人的汉化上提出一些看法。八旗与民族融合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需要深究的问题甚多,仅提出自己暂时想到的几方面,列举如下。

第一,关于八旗内的民族融合、其他民族旗人的满化及其标志问题。清代,编入八旗中的,在八旗满洲、新满洲之外,有八旗汉军、八旗蒙古人,还有朝鲜人、俄罗斯人、越南人,以及锡伯、赫哲、藏族(番)人、维吾尔(回部)人,等等,这些民族的旗人,某人、某家族满化为满族的标志是什么?也可以说:哪些体现、因素是人们民族属性的标志,这一理论问题,至今尚没有多学科的学者们作共同、专门、深入的讨论。而这一问题的讨论,认识的深化,相关事实的揭示,正是满族这一新的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变化的研究中最有意义的关键内容。

第二,以“民族认同”理论判别某旗人家族或个人对满族的认同。首先应分析,其对满族之认同的内容,是否具有“民族性”,即“满族性”因素,而不是其他性质、因素的内容。再有,其认同的原因背景又是什么,这一点,可判别其是否真的属于对满族的认同,而不是别的目的和原因。

第三,政治因素、“非民族因素”对某些人成为满族成员的影响。现今的研究中,有一种现象,即以现代人在户籍上填报为满族,这说明其祖上原本就是满族人或是已经满化的汉军旗人。但另一个严肃的事实是,自清亡及以后,有些人所填报的民族所属,是因为政治环境、官方意志及其他原因,而改变了自己本来的民族属性。

第四,民族归属的复杂性。伪造、冒充者,虽是某民族的假成员,但这种现状如果维持数代,其后裔子孙不明缘由,也就始终自认为是该民族之人了。这种民族归属现象,是以假成真,还是民族成员变化的正常现象?比如康熙外祖母的佟氏大家族、清初名臣石廷柱石氏家族,本来都是女真人,长期在辽东汉人中生活,或为明朝官吏(石氏),都已汉化,(47)实际已是多少代的汉人了,入清时仍长期保持汉姓、汉军人的身份,后来出于政治利益目的,才又呈请改为满洲人。试想,如果没有清朝的出现,没有这两个家族的归附清朝满族政权,他们的汉族属性也就一直延续下去了,而不会出现又改为女真满族之事。

第五,如何认识“新满洲”与满族的分合现象。清入关后所纳入的新满洲,如锡伯、卦尔察、赫哲等,有的编入八旗,但并非是京师的老满洲八旗,而是散置在东北三省驻防。还有的由东北调入北京,是散编在满洲八旗、蒙古八旗之中,(48)这些人的身份地位,与老满洲旗人不同。这些人也被称为“新满洲”(49)。还有的如锡伯人,被调入新疆者,仍以八旗组织作编制,但是以“锡伯营”称之,这部分人,后来成为锡伯族(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而不是满族。其在东北驻防者,现在其后代的很多人仍是锡伯族。其编在京师老满洲八旗下的新满洲锡伯人,现在是什么民族成分?是锡伯,还是满族?东北、新疆的“新满洲”锡伯,为什么后来没有成为满洲族,而仍恢复其原来的锡伯称谓?都值得从学术的角度进行研究。

由于问题复杂,不少史事尚不清楚,理论水平有限,本文不确之处,敬请指正。

转自:《社会科学战线》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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