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錦後旗森林公安局原局長兼林業局護林大隊隊長牛力套取退耕還林補貼款問題。

2011年至2013年,牛力擔任林業局護林大隊隊長及退耕還林驗收小組成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農戶名義套領國家退耕還林專項補貼款577780元。所套款項用於護林大隊辦公支出。2017年12月1日,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判處牛力犯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罰。2018年8月17日,杭錦後旗紀委給予牛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8年8月17日,杭錦後旗監委給予牛力撤職處分,由副科級降爲科員級。

2.烏拉特後旗潮格溫都爾鎮烏蘭敖包嘎查原黨支部書記、委員會主任巴音朝魯違規幫助他人享受草原獎補資金問題。

2011年8月,謝某某爲享受牧區戶籍的優惠政策,請託巴音朝魯幫助其將戶籍從其他嘎查遷出,落入烏蘭敖包嘎查牧民巴某某家庭戶籍中。2012年至2016年期間,以謝某某名義共違規套取草原獎補資金6601元。其中,1300元由巴某某經巴音朝魯轉交給謝某某。2018年10月11日,烏拉特後旗潮格溫都爾鎮黨委給予巴音朝魯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規領取款項已退回烏蘭敖包嘎查。

3.烏拉特前旗新安鎮烏海村王滿庫組村民邊亮虛報冒領玉米種植補貼款問題。

2017年,邊亮通過虛報玉米種植面積冒領國家補貼款1378元。2018年9月30日,烏拉特前旗新安鎮黨委給予邊亮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全部違紀所得。

4.烏拉特中旗烏加河鎮林工站站長李光套取退耕還林補貼款問題。

2010年11月,李光違規爲不符合條件的郭某辦理渠留地退耕還林手續,致使其違規領取三年退耕還林補貼款共計8160元。2018年8月14日,烏拉特中旗紀委給予李光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款項退還林業局。

5.臨河區新華鎮隆勝村會計張四有部分籌款未計入村帳問題。

2011年,隆勝村新建小油路和村文化活動中心,張四有在上交籌款時,向村委會少上交1016元。2017年3月22日,新華鎮黨委責令張四有作出書面檢查,補交上述籌款。但直至2018年7月,張四有仍未上交。2018年7月20日,臨河區新華鎮黨委給予張四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未上交的籌款。

6.磴口縣隆盛合鎮民興村村民委員會主任李宏林違規領取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問題。

2017年至2018年,李宏林通過虛構種植面積,違規領取16.4畝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1344.6元。2018年10月11日,磴口縣隆盛合鎮黨委給予李宏林黨內警告處分。

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舉一反三、引以爲戒。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加大對各項惠農惠牧惠民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管力度,保證資金落實到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職責放在首位,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以權謀私、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等“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嚴厲整治,一抓到底,以實際工作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

來源:

巴彥淖爾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內蒙古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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