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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时代日益严峻的新形势,更加需要通过学思践悟,铸就忠诚之魂、淬炼担当之勇、锻造履职之能、恪守干净之本,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迎接新的挑战。

  上周,剑阁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天半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全国、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学习落实今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

  上一期,我们已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母雪龙在培训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了刊发。

  上期链接:新时代剑阁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什么?这场集中学习会给出了答案

  本期,我们将培训会上的专题辅导讲座及参加学习干部的体会摘录刊发。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唐守忠先后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全国纪检监察干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广元市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广元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振洲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辅导讲解。

  讲解分三个部分:关于纪律的认识;关于《条例》修订;关于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并加强监督。

  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王振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坚定政治对标,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担当“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自觉坚持与《条例》所列禁令对照,时常自我教育、自我警示,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坚守责任担当,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纪法贯通,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和人民卫士。

  

  县纪委常委程雯对新修订的《条例》前后变化逐一进行辅导讲解。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和“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来概括。

  

  《条例》辅导学习结束后,现场进行了新版《条例》知识考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都参加。以考促学、以考促知,让《条例》入脑入心,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县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的同时,始终把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防腐“紧箍咒”,坚决防止“灯下黑”。将警示教育作为本次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了《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

  

  片中播出了多名从事纪检监察的党员干部,利用组织赋予的权力,忘记宗旨、忘记初心,打着为党和人民守护党纪党规落实之名,行着以案谋私、以权谋私、违纪违法之实,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给党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监督者的监督是不可或缺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从这部专题片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启发,进一步明白了自己肩上的责任和担子,进一步坚定了自己做好党的事业的信心。

  本次集中培训学习时间虽然不长,但课程安排得很紧凑,内容很丰富,思想性、指导性、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均沉下心来,心无旁骛,集中精力进行了学习。

  他们学的咋样,都分别学到了什么呢?请跟随剑门君往下看。

  

  剑阁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筹备组组长刘刚

  “我们从全国、全市纪检监察干监工作会议精神中,懂得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有‘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仰;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母雪龙领学劝学中,懂得了作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主动学习、勤于思考,更要认真履职、勇于实践,用实际行动带头当好‘学思践悟’的先行者。”

  

  剑阁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组长王强

  “本次我们系统地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认识到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优良的作风、群众满意的服务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上一层楼。”

  

  剑阁县纪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组筹备组组长贾焮方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是维护党的团结的有力武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执纪铁军,做百官表率。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把认真学习党纪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为自觉和习惯,始终如一坚持。”

  

  剑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筹备组副组长张子洪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条例》的执行者,也是《条例》的忠诚捍卫者。

  一是抓好自身学习。把《条例》的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职业要求,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做到熟记于心。

  二是抓好被监督单位对《条例》的学习。做到党员干部人人学,人人领悟,真正使《条例》贯彻落实落地。

  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对照新《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好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剑阁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筹备组副组长邓建东

  “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新《条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到真学、真懂,并以此规范自身言行。要时常对照《条例》相关要求,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才能成为符合组织要求、群众期盼的好干部,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而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毕生追求,聚焦主责主业提能力,运用‘四种形态’,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剑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一室干部郭自力

  “感谢组织给我们提供的培训学习机会,感谢授课领导的答疑解惑。在此次培训中,我得以系统地学习了新《条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对照《条例》规范言行、严格执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严防灯下黑》,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暴露出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收集和处置问题线索、调查或审理违纪问题、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风险点。反思应通过强有力的自我监督,对风险点严格管理,建立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把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笼子里。我将以此次培训为起点,不断加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勇挑重担,用实际行动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宋照奎

  “今年10月1日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在三个案件的审查调查报告中引用了新《条例》的条款,但也仅限于对引用条款的学习,并未对整个新《条例》进行系统学习和研究。经过这次学习培训,不仅让我详细了解了新《条例》的内容,更让我在这次培训学习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短板,深感自己知识和能力的恐慌。

  看形势、观时局,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我们必须紧跟社会前进步伐,蓄势蓄力勤学习,提升自我,做一名担当、干净、忠诚的纪检监察干部。”

  

  贾敏

  “通过此次培训,我对标先进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一是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平时注重案件办理,用于理论学习上的时间不够,导致自己对形势政策了解不深,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补齐短板。

  二是业务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熟练,通过学习发现自己对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少数条款未学懂悟透,需要下功夫继续深入学习认真钻研。

  三是办案中主观能动性还不够高。有时还处在就案办案的初级阶段,未举一反三,缺少谋划全局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跳出定式思维,进一步学习形势政策,不仅要谋一域还要谋全局。”

  

  城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丽萍

  “一天半时间的学习,让我收获很大。在全国、全市纪检监察干监工作会议精神中,我读到了纪检监察干部‘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时代情怀,读到了纪检监察干部‘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责任担当,读到了纪检监察干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奋斗精神。

  通过领导对新《条例》的辅导讲解,我深刻学习领会了新《条例》的丰富内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牢记‘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汉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烨

  “县纪委监委领导给我们进行了新《条例》讲解,并针对培训学习内容进行了考试。让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条例》理解。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严防灯下黑》,让我们进一步明白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一名铁打的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把‘长牙’的制度、‘带电’的纪律执行落实到位。”

  

  演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剑波

  “我参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暨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后,精神振奋,信心百倍。

  本次培训学习,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思路及方向。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按照新时代赋予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新要求,严于律己,扎实开展工作。时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盯紧‘三个重点’,树牢‘四个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六个从严’,严防‘七个有之’,惩防‘八种典型违纪行为’,诠释好‘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这一党中央对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要求。”

  

  柏垭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臣勇

  “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我对《条例》修订必要性的认识更深刻了,对新《条例》内容的理解更全面更准确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作风纪律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的紧迫感更强了。柏垭乡纪委将及时组织乡领导班子和全乡党员广泛、深入、细致地学习贯彻新《条例》,让全乡所有党员干部将《条例》原文学懂弄通,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推动柏垭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

  

  毛坝乡纪委专职副书记刘林荣

  “作为新任的纪委专职副书记,我有幸参加了此次集中培训学习,受益良多。领导给我们解读了新《条例》,对于我而言,学习到的不仅仅是相关知识内容,更让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深深懂得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通过学习,我较全面的了解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尤其要把《广元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切实发挥排头兵作用。今后我将以诚恳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完成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来源:剑阁县纪委监委

  编辑:苟诚

  技术支撑:张小丹

  值班编委:杨奉润刘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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