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臺灣發起2020“東奧正名公投案”,希望將“中華臺北奧委會”改名成爲“臺灣奧委會”,並以新的名字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以及所有的國際體育賽事。十月8日結果公佈,51.6萬人中有83.2%贊成改名,公告成案。

  然而在向國際奧委會申請改名的過程中,他們遭遇了嚴厲的拒絕。11月16日,國際奧委會副執行長皮爾-米洛第三次致函中國臺北奧委會,表示若臺灣堅持擅自改名,國際奧委會將可能取消中華臺北的會籍。即中華臺北將沒有任何奧運會參賽資格。

  中華臺北奧委會旗

  國際奧委會希望臺灣運動員能夠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糾紛,專心爲即將到來的體育比賽做準備。國際奧委會的態度充分表明,他們支持一箇中國,反對臺灣以任何形式搞幺蛾子。

  臺灣參加各種國際賽事時,關於名稱的爭議由來已久。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上,加拿大政府要求中國臺灣代表團以“臺灣”而非“中華民國”名稱參賽,遭臺灣當局拒絕,中國臺灣代表團最終無緣該屆奧運。爲了避免關於名稱的紛爭,1981年3月23日在洛桑國際奧委會總部,薩馬蘭奇與中華奧會簽訂了《國際奧會與中華臺北奧會協議書》,即《洛桑協議》,將名稱確定爲“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這次臺灣不顧既有協議,單方面要求改名,註定是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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