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怎么背书转让的6个注意事项,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背书(转让)操作。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填写“被背书人”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对方企业进行签收。(在对方未签收的情况下可进行“背书撤回”)

提示:当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已签收、背书已签收、质押解除已签收、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时,可向被背书人发出转让背书申请。“提示付款已拒付”的票据状态不能进行背书转让,只能等票据到期后进行“提示付款”操作。

注意事项:

1.被背书人名称:必输项,1-60个字符;若被背书人为银行,背书人名称填写银行名称;

2.被背书人账号:必输项,1-32个数字或字母;若被背书人为银行,账号填写“0”;

3.被背书人开户行名称:必输项,1-60个字符;

4.被背书人开户行行号:必输项,12个数字;

5.能否转让:必输项,若选择禁止转让,则被背书人签收后不能再将该票据背书转让;

6.背书人备注:选输项,0-256个字符。

天下通商贸重点提示

据风控要求,电票系统中所有功能在操作时必须经过经办、复核两次操作。从票据签发至票据到期期间,票据流转过程中的每一个操作环节,除非交易对手方有需求,必须确认票据的转让标记终为可再转让。在每完成一种功能的操作后,操作人员需立即检查票据右上角的票据状态,保证操作已经成功完成。

(文章来源:天下通商贸-电子承兑汇票贴现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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