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電子承兌匯票怎麼背書轉讓的6個注意事項,當企業收到票據後,網銀經辦操作員可在“匯票服務”——“電票背書”——“背書申請”下,進行票據的背書(轉讓)操作。經辦人員勾選需要背書(轉讓)的票據,填寫“被背書人”信息(賬號、名稱、開戶行),完成後點“提交”,再由授權人員登錄網銀進行授權操作,操作完成後將發送對方企業進行簽收。(在對方未簽收的情況下可進行“背書撤回”)

提示:當票據狀態爲:“提示收票已簽收、背書已簽收、質押解除已簽收、回購式貼現贖回已簽收”時,可向被背書人發出轉讓背書申請。“提示付款已拒付”的票據狀態不能進行背書轉讓,只能等票據到期後進行“提示付款”操作。

注意事項:

1.被背書人名稱:必輸項,1-60個字符;若被背書人爲銀行,背書人名稱填寫銀行名稱;

2.被背書人賬號:必輸項,1-32個數字或字母;若被背書人爲銀行,賬號填寫“0”;

3.被背書人開戶行名稱:必輸項,1-60個字符;

4.被背書人開戶行行號:必輸項,12個數字;

5.能否轉讓:必輸項,若選擇禁止轉讓,則被背書人簽收後不能再將該票據背書轉讓;

6.背書人備註:選輸項,0-256個字符。

天下通商貿重點提示

據風控要求,電票系統中所有功能在操作時必須經過經辦、複覈兩次操作。從票據簽發至票據到期期間,票據流轉過程中的每一個操作環節,除非交易對手方有需求,必須確認票據的轉讓標記終爲可再轉讓。在每完成一種功能的操作後,操作人員需立即檢查票據右上角的票據狀態,保證操作已經成功完成。

(文章來源:天下通商貿-電子承兌匯票貼現服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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