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由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四地政府及交通银行总行作为发起人,联合长江沿江其他27个地级城市政府和386家企业共同组建,作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合作的市场化平台,推动长江流域城市和经济共同发展,是国务院批准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之一。转让底价1694万元。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组建,注册资本6.5亿元,是一家从事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跨区域投资发展的投资型途途物流公司,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各城市联动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务院批准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之一,总部设在上海。

业务领域介绍:

公共物流集成领域业务:主要以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作为平台服务提供商,通过"56135"公共信息平台,提供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在线交易服务以及衍生的各类信息增值服务;同时围绕平台的业务拓展,选择性的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及衍生的房地产业务。

基础设施投资业务:是集团贯彻上海市"创新趋动、转型发展"要求的一项积极实践;也是集团适应市场需求,加速转型,通过广泛整合上海金融、技术、施工管理等优势资源,服务长江流域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

产业发展投资服务的业务:是以上海产业服务中心为核心,汇集各类产业信息资源,承接上海部分产业转移和长三角项目投资服务,在上海和长三角各地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建设工业综合园区的方式,在促进结构调整中,汇聚企业,建立集聚综合投资服务内容的总部经济中心

城市综合体开发服务:是在长三角区域规划"一核九带"引导下,重点选择与有迫切城市功能提升需求的项目所在地政府合作,通过联合当地政府或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以组团式开发为特征,通过在城市区域性开发项目、功能性改造项目和居住性开发项目等领域中实施城市综合体的开发服务。

金融服务业:实施包括金融服务业、房地产股权运作、跨国采购与贸易、政府BT项目开发等的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集团以现有的金融担保、产业基金等服务性企业为基础,通过统一规划、集聚能力,增加投资、扩展功能,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为长三角地区中小型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业。现已联合参股成立了“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海联合融资担保公司"等。

进出口外贸业务:下设进出口分公司,行使集团公司国内外经营性贸易业务职责,包括各类商品自营、代理的国际、国内贸易,并提供多项以进出口贸易为主体的综合贸易服务,并通过长江联合发展集团旗下的国际货运、上海陆上交易中心、城市配送等物流一条龙服务,帮助客户快捷便利的实现货物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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