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縣人民檢察院生態科檢察官前往前坪鄉湖坪村,對林某失火罪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庭審活動在鄉鎮集市上公開進行。

案情回顧

被告人林某獨自到大田縣前坪鄉湖坪村南坑裏山場的兔棚勞作,在勞作過程中將雜草和樹枝放入油桶內燃燒。隨後,因爲操作不慎油桶傾倒,桶內燃燒的雜草和樹枝灑落在地,迅速引燃了四周的雜草,火勢迅速蔓延,引發了森林火災。等到林某發現時,憑一己之力沒有辦法撲滅大火,林某便四處找人幫忙撲火。當地村民、撲火隊和政府人員相繼到現場幫忙撲火,火災於當日14時被撲滅。經鑑定,前坪鄉湖坪村南坑裏山場過火有林面積36.6畝,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092元。

此後,林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大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案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林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鑑於林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當庭表示認罪,並由悔罪表現,法庭當場作出判決:被告人林某因犯失火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

庭審結束後,爲了向大家普及森林防火知識,檢察官們開展了以“防火防災  共護美好家園”爲主題的新媒體法治進鄉村活動。

活動期間幹警們向當地羣衆發放防火防災宣傳材料,面對面提供法律諮詢,據統計現場共發放宣傳材料400餘份,提供法律諮詢30餘次;同時幹警們積極引導羣衆通過掃描二維碼關注大田檢察官方微信微博,方便羣衆隨時關注檢察動態、學習法律知識。

爲了更好地達到宣傳效果,除現場宣傳外,幹警們還積極入戶宣傳,圍繞村民們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並用羣衆身邊的真實案件以案釋法詳細講解森林防火有關知識,爲不能到現場的鄉親們“送法到家”。此次活動反應熱烈,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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