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几天晚上与朋友聚会,我租了一辆摩的过去,在华天酒店处等红灯,一辆带警报闪光车,车尾厢印有“公安巡逻”字样的摩托车带着一女人有说有笑的也在等红灯,后来我到步行街一个店子和朋友宵夜,完后去K歌,在台北纯K又见到同一辆摩托车还是带着那个少妇。

如果是一次也许是偶然,整个一个晚上私人在使用不知道是不是交警大队把车全部交给私人使用了?这种行为算不算公车私用,不知道交警大队有规定吗?

来源:社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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