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塘廈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召開新聞微發佈會,介紹今年以來在開展護航金融“利劍行動”專項工作中的舉措和成效,並通報典型案例。

▲塘廈分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黃國輝同志首先通報了分局2018年以來,重拳打擊涉民生製假售假類經濟犯罪活動的情況。

//護航金融,利劍行動//

今年以來,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塘廈公安分局深入開展護航金融“利劍行動”專項工作,以“三延伸”強勢出擊,重拳打擊涉民生製假售假類經濟犯罪行爲,取得明顯戰果。

在市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塘廈分局相繼偵破王某恩假冒國際知名品牌手機註冊商標、“11.08”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熱水器製假售假等各類案件,摧毀了多處製假售假窩點,共抓獲22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達420多萬元,取得社會各界的好評,有力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一、在聯動機制上抓延伸,加強協作,形成合力。

工作中,塘廈分局加強與打假辦、商務局、工商局、質量監督等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聯繫,理順工作關係,加強協作機制的建設和運用,健全聯絡制度,做好案件移送和執法協調等工作,以形成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犯罪的體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最大化地打擊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爲。

同時,針對相關部門發現或接到羣衆舉報的涉嫌製假、售假線索,加強線索真實性覈實,摸底排查,縝密開展偵查工作;加強與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或相應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使得對工作中查獲的侵犯商標類違法案件能及時介入對商標予以認定,確保案件的順利辦結。

二、在嚴厲打擊上抓延伸,快偵快破,高壓震懾。

針對假冒註冊商標類案件,除羣衆舉報、部門移送等常規線索來源,塘廈分局廣闢信息來源,結合“二標四實”工作開展,深入社區、小區等居民住宅收集線索;

同時,加大對現行線索的梳理摸排,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務、合成作戰等平臺優勢,固定關鍵證據,掌握證據鏈,對嫌疑人的落地布控,對團伙犯罪進行全鏈條打擊,窮盡手段追逃,真正做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三、在深入普法宣傳上抓延伸,預防犯罪,教育羣衆。

爲讓宣傳普法深入人心、發揮作用,塘廈分局積極作爲,剖析製假售假的背景原因分析,以案說防,通過生動的案例爲羣衆敲響警鐘,讓羣衆對假冒產品風險入腦人心,促使羣衆加強自我防範並帶動周圍親朋好友增強防範意識。

同時,通過“線上線下”,充分利用新媒體,擴大覆蓋面,提高羣衆對假冒商品的識別能力及舉報打假的積極性。

如省媒《羊城晚報》系列報道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飲料註冊商標案,獲得較大的社會影響。截止目前,通過各種途徑開展100餘場次宣傳活動,受衆羣衆達5萬人次,有效預防不明真相或受利益驅使的羣衆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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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假冒國內知名品牌熱水器窩點//

近日,在市公安局統一部署下,塘廈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個生產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電熱水器的犯罪團伙,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曹某揚等5人,查獲假冒某國內知名品牌電熱水器348臺,涉案金額達60餘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揚等5人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聯合行動,午夜抓捕

11月8日凌晨2時,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塘廈公安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與中山市公安局、打假辦開展聯合行動,對位於我鎮石馬社區一製假窩點進行收網,成功在我鎮石馬社區某工業區內搗毀一個生產假冒知名品牌電熱水器的製假窩點。

當場抓獲正在生產假冒知名品牌電熱水器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揚(生產工人)等3人和貨車司機聶某柏,現場查獲假冒某國內知名品牌電熱水器190臺、說明書15000本、

品牌標識20000多套、品牌電熱水器的外包裝紙箱2000多個、電熱水器的調節閥2300多個、印有國內知名品牌標識的絲印模板9塊和打包機2臺等物品,並查扣一輛運輸電熱水器的貨車。

突擊審訊,成品窩點曝光

經現場對貨車司機聶某柏進行突擊審訊後,獲得一條重要線索:位於塘廈鎮蛟乙塘社區有一個存放假冒知名品牌電熱水器的成品窩點。

專案組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警力對線索反映地點進行嚴密佈控,成功在塘廈鎮蛟乙塘社區新圍仔一倉庫內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姚某(負責成品存放管理),並查獲假冒某國內知名品牌電熱水器158臺。

此次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查獲假冒某國內知名品牌電熱水器348臺,涉案金額達60餘萬元。

“白機”熱水器貼牌冒充知名品牌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曹某揚、胡某東、梅某等人在2018年9月份開始相繼受幕後老闆塗某勝(已於當天同時收網中被中山市公安局抓獲)聘用到東莞市塘廈鎮石馬社區某工業區內工作。

其主要負責對犯罪嫌疑人聶某柏用大貨車從中山運來的無品牌電熱水器(俗稱:白機)進行貼標籤、打包裝,假冒某國內知名牌電熱水器。

在當天深夜生產完畢後,犯罪嫌疑人聶某柏將貨物運送至位於塘廈鎮蛟乙塘社區新圍仔一成品窩點交由犯罪嫌疑人姚某存放。

姚某再按照老闆塗某勝或另一負責人付某(在逃)的指令,將假冒電熱水器交給前來拉貨的司機,假冒電熱水器隨後通過物流公司發貨銷售至福建、內蒙古、江蘇、浙江、山東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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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恩假冒某國際知名品牌手機註冊商標案//

根據市局的統一部署,東莞塘廈警方加大對製假售假案件的打擊力度,取得明顯戰果。

近日,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塘廈警方經縝密偵查,精準打擊,成功偵破王某恩假冒知名品牌手機註冊商標案,搗毀一個製假窩點,現場繳獲某國際知名品牌手機377部,涉案價值達170多萬。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恩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進一步的審理中。

循線追蹤,精準打擊

2018年9月初,塘廈警方接到線報:在林村轄區一高檔生活住宅小區內可能存在製造假冒知名品牌手機的窩點。

接報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偵查。經前期祕密摸排及蹲點守候,一個製假窩點逐步浮出水面。

該窩點藏匿在一住宅小區內,疑似通過對舊手機進行翻新,假冒知名手機品牌註冊商標進行銷售,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廣。

9月26日,在已掌握確切證據的情況下,抓捕時機已成熟,塘廈警方組織警力對窩點進行收網,現場抓獲實際經營者王某恩及涉案工人17人、繳獲電腦及生產工具一批。

未經授權,假冒知名品牌註冊商標

據悉,該窩點假冒某4代以上及最新型號某國際知名品牌手機。此類產品售價高,有較大的市場佔有率,假冒產品極易混跡其中,使消費者上當受騙,同時,假冒產品成本低廉,利潤可觀,嚴重影響了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

經查,該窩點主要生產工序有測試、拆機、裝機、包裝。

具體作案手法:從深圳低價購買某知名品牌二手機,利用手機軟件測試舊手機的功能(手機的型號、鈴聲等)、對正常功能的手機進行更換舊手機殼、電池;更換新顯示屏,再重新測試手機,進行重新包裝,根據客戶需要,以正常手機的市場價格進行銷售,從中非法獲利。

其所購買的手機零配件(手機殼、顯示屏、電池、包裝盒等)均屬帶某知名品牌商標字樣,在未得到官方的正式授權的情況下,假冒知名品牌商標進行銷售獲利,其行爲已構成了假冒註冊商標的違法犯罪行爲。

逃避打擊,藏匿在住宅小區內

該窩點利用居民住宅隱蔽、便於隨時儲存、躲避查處的特點,隱藏在一住宅小區內囤積大量的假冒僞劣產品,表面看與普通住宅無異。

但一經打開大門發現,其門口裝有金屬探測儀,防止工人盜竊手機。平日工人上班進門前,嚴格要求把手機統一放在門口,嚴禁帶手機入場作業。

房內實施分區管理模式,根據製假工序,分成不同的區域。房內隨處可見“舊手機測試流程”“注意事項”“發貨清單”等提示。案發時,共有17名員工均在工作中。據稱,工人工資每月約3500元(提供住宿)。

單線聯繫下家,難逃法網

據犯罪嫌疑人王某恩交代曾在深圳維修手機,具有一定的手機維修技術。在日常維修工作期間,其與一些大客戶保持業務聯繫,通過向客戶提供假冒註冊商標手機以非法獲利。

自2017年開始,隨着客源的擴大,嘗試到甜頭的王某恩將生產窩點轉移到塘廈,在塘廈某高檔住宅小區租用套房,擴招工人,單線聯繫下家,批量生產假冒註冊商標進行售賣獲利。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恩已被依法逮捕,進一步審理中!

//答記者問//

問:假冒僞劣商品的主要銷售渠道是哪裏?

回覆:經警方前期偵查工作,據疑犯交代主要通過個人朋友圈發佈及網絡平臺等渠道進行銷售。針對假冒國內知名品牌熱水器的案例中,主要通過網絡銷售渠道,物流發貨銷售至福建、內蒙古、江蘇、浙江、山東等地。目前,根據市局的統一部署,塘廈警方正有序在全國發起集羣戰役,擴大戰果。

問:假冒國內知名品牌熱水器的案例,具體生產環節是怎樣的?產品性能如何?銷售量及回收情況?

回覆:經精心經營製假線索,塘廈警方掌握到位於塘廈窩點主要是對“白機”進行貼標,包裝等加工。其主要生產窩點在中山。在市局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塘廈警方與中山警方、打假辦開展聯合行動,對位於我鎮石馬社區一製假窩點進行收網。目前已聯繫被假冒國內品牌熱水器的公司所有人及有關質監部門對產品性能進行鑑定覈實。針對已查獲的假冒產品將依法進行銷燬,杜絕流通於市場。

問:針對製假售假案件,主要線索來源是什麼?

回覆:主要來源有三個方面:一是分局與打假辦、商務局、質監局、知識產權局等單位的協助,所獲取的線索或移交的案件;二是網絡平臺公司及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提供線索;三是結合分局開展的“二標四實”等基礎性工作,對重點區域進行摸底排查獲取線索。

問:“製假”案件在塘廈所偵破的案件中所佔的比例有多少?接下來對於“製假”會有哪些打擊力度?

答:今年以來,我轄區涉經濟案件呈低髮狀態,轄區經濟穩定,社會平穩。下一步,塘廈警方將深入開展護航金融“利劍行動”專項工作,以“三延伸”強勢出擊,加強與鎮金融辦、經貿、工商、稅務等部門建立了聯合打防控機制,對各自摸排掌握到的線索互通有無,發揮智慧新警務、合成作戰等平臺優勢,重拳打擊涉民生製假售假類經濟犯罪行爲,有力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問:針對假冒國際知名品牌手機案例,其製假成本是多少?獲利多少?

回覆:據疑犯供述,其從深圳低價購買某知名品牌二手機,利用手機軟件測試舊手機的功能(手機的型號、鈴聲等)、對正常功能的手機進行更換舊手機殼、電池;更換新顯示屏,再重新測試手機,進行重新包裝,根據客戶需要,以正常手機的市場價格進行銷售,從中非法獲利。一般購買舊機價格幾百至上千元不等,銷售以市場價格爲基準,具體獲利情況正進一步覈實。

問:本案例中,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的疑犯將受到法律怎樣的處罰?

回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 定》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 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

我分局通報的王某恩假冒某國際知名品牌手機註冊商標案和“11.08”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熱水器製假售假案均符應立案 追訴標準。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二以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兩宗案件均符情節特別嚴重。

來源:塘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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