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新京報此前報道,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雙喜村的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三人,多年以來通過網絡發帖、舉報等方式,反映當地石料廠污染環境、損毀道路情況,還一度參與組織村民在村道設立限寬墩,限制礦山車輛通行。新京報快訊 近日,有媒體報道陝西省石泉縣女子發帖舉報28次被抓,當地官方高調審判宣傳成“首起涉惡案”典型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原標題:陝西石泉通報李思俠案進展:紀檢監察機關正覈查反映問題)

新京報快訊 近日,有媒體報道陝西省石泉縣女子發帖舉報28次被抓,當地官方高調審判宣傳成“首起涉惡案”典型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12月24日,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官方微博通報了該案最新進展。

通報稱,石泉縣人民法院2019年7月20日一審判決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一年兩個月、十一個月。宣判後,被告人李思俠、張海成不服一審判決,2019年7月29日向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目前,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中。

此外,石泉縣委對外宣傳辦公室還表示,針對反映相關部門及公職人員有關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正在開展覈查,如存在違紀違法行爲,一定嚴格依紀依法處理。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雙喜村的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三人,多年以來通過網絡發帖、舉報等方式,反映當地石料廠污染環境、損毀道路情況,還一度參與組織村民在村道設立限寬墩,限制礦山車輛通行。2019年2月12日,三人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當地官方一度將該案宣傳成“涉惡案”典型。雖然,法院一審認定“不屬於惡勢力犯罪”,但是仍舊認定三人構成“尋釁滋事罪案”。

女子發帖28次反映問題被抓案被告之一今日取保釋放

新京報訊 新京報記者從家屬及代理律師處獲悉,新京報此前報道的陝西安康李思俠發帖28次被抓案被告之一張海成今日(11月24日)取保釋放。張海成殘疾人證顯示,其因“視力(盲)”定爲一級殘疾。


代文佳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代文佳_NB1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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