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盛光電去年曾擬藉以上市的嘉澤新能當時發佈的交易預案顯示,德通電氣爲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下稱“泰通工業”)的主要下屬公司之一,泰通工業即爲中盛光電控股股東。新京報記者查閱上述(2018)蘇11民終3009號法律文書發現,其與中盛光電股東泰通工業有關,爲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與鎮江出口加工區港誠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原標題:去年曾估值25億,光伏電站巨頭中盛光電如何跌落

光伏電站巨頭中盛光電墜落。

光伏電站巨頭中盛光電墜落。

近日,新京報記者查詢執行平臺獲悉,中盛光電面臨失信信息仍在增加。有法律文書顯示,中盛光電名下已無可供執行財產。此外,中盛光電控股股東泰通工業已被法院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有關聯方已經破產。

中盛光電爲一家國際化電站開發商,2018年上半年,中盛光電曾擬借道甫上市不久的嘉澤新能登陸A股資本市場,作價25億元。但此次上市努力未獲成功。受去年市場形勢變化,中盛光電及其控股股東亦面臨資金鍊緊張,並自去年下半年開始頻繁出現失信信息。

中盛光電在去年年末曾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公司正通過出售部分在手項目資產,加快資金回籠,實現公司現金流的良性週轉。目前,中盛光電已經退出了一家參股公司廣平縣中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據記者梳理系其近來旗下資產罕見變動。

中盛光電名下已無可供執行財產

新京報記者自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獲悉,泰州德通電氣有限公司被申請破產。

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17)蘇1291執883號之一執行裁定書顯示,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蘇12破申12-1號民事裁定,受理申請人泰州市中天新能源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對泰州德通電氣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

泰州德通電氣有限公司(下稱“德通電氣”)據工商資料成立於2006年,獨資股東爲香港中硅科技有限公司。中盛光電去年曾擬藉以上市的嘉澤新能當時發佈的交易預案顯示,德通電氣爲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下稱“泰通工業”)的主要下屬公司之一,泰通工業即爲中盛光電控股股東。

中盛光電爲光伏電站巨頭。

據介紹,中盛迄今仍是中國最專業的國際化電站開發商、深受歐美主要銀行和電力巨頭認可的中國EPC企業,並保持着在海外光伏市場“五個最多、一個最高、一個最廣”的光輝紀錄,即開發項目最多、承建項目最多、在建項目最多、儲備項目最多、分子公司最多;國際化程度最高;交付項目最廣。

不過,這一光伏企業目前過得並不輕鬆。

目前,中盛光電已陷入多起訴訟之中。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1月21日作出的(2019)京0101執8427號執行裁定書顯示,就深圳立合旺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與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應深圳立合旺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申請執行過程中,經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中盛光電名下無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互聯網存款,無不動產登記信息、無車輛登記信息、無證券登記信息、無保險登記信息、無對外投資及分支機構等工商登記信息等財產,法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限制消費人員名單。

經調查,法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其他財產情況。

中盛光電控股股東方面,新京報記者自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悉,泰通工業已於11月29日被蘇州常熟市法院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類別爲“失信被執行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原因爲“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中國最專業的國際化電站開發商”

據官網介紹,中盛光電成立於2005年,是最早專業從事太陽能電站EPC業務的中國公司。作爲中盛光電的創始人,王興華據此前公開資料與公告披露出生於1972年12月,畢業於河海大學會計學專業,自1995年起先後在南京郵電學院財務處、南京中達制膜股份公司、久智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工作,直至創辦中盛光電。

據《創業家》雜誌2009年的一篇報道,王興華當年曾表示自己的夢想是做一個技術型的製造企業,並提出中盛光電的核心創新在於商業模式,要做光伏電站的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找到下游最終端的客戶。

嘉澤新能去年交易預案披露顯示,泰通工業持有中盛光電23.82%的股份,爲其控股股東;王興華通過泰通工業、中盛機電合計控制中盛光電38.56%的股份,爲中盛光電的實際控制人。

嘉澤新能去年發佈的交易預案顯示,中盛光電的主營業務爲光伏電站的諮詢、開發、運營和系統集成,爲國內外客戶提供光伏電站的一站式解決方案。中盛光電自設立以來,大力發展海外業務,公司開發、建設的光伏電站分佈於亞洲、歐洲、美洲等多個國家。

據介紹,2015年,中盛光電優化業務佈局,開始積極拓展國內業務。公司已經形成了一支具有豐富國內外光伏電站開發經驗的運營團隊,與多家業內知名光伏企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先後榮獲2017年“全球新能源企業500強”、“2017年中國最佳影響力的光伏電站投資商”、“2017年十大分佈式光伏品牌影響力企業”等多項榮譽,在行業內受到了廣泛認可。

據嘉澤新能交易預案披露的財務數據,中盛光電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18.95億元,同比上年增長43.44%;淨利潤爲1.15億元,同比增長48.89%。另外根據評估師預估結果,中盛光電三年累計淨利潤預測數約爲8.6億元,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的預測淨利潤分別約爲2.1億元、2.8億元、3.7億元。

嘉澤新能曾在去年5月回覆上交所問詢函的公告中就中盛光電預計業績大幅增長表示,中盛光電,業績增長勢頭較好,處於快速成長的過程中,近年來境外業務大幅增長,根據統計,截至2018年4月,中盛光電共有境外業務的在手訂單約26億元人民幣,預計將全部在2018-2019年完成。

資本沉浮

不斷擴張的中盛光電,曾數度傳出上市消息。

早在2014年,就有消息傳出,中盛光電將電站業務單獨地拆分出來,成立了“中盛新能源”並計劃在美國上市。到2015年,又有報道稱,中盛光電放棄了美國上市計劃,決定迴歸“新三板”,並擇機進入A股。

至於最後確定爲中盛光電曲線上市載體的嘉澤新能,其於2017年7月剛剛上市。據官網介紹,嘉澤新能成立於2010年,形成了集風力、太陽能發電、智能微電網的投資、建設、開發、運營於一體的發展格局。

2018年1月,嘉澤新能發佈公告稱,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初步擬定爲發行股份購買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盛光電”)100%股權,並視標的資產的具體需求募集配套資金。根據其後披露的重組方案,嘉澤新能擬向泰通工業等33名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並支付現金,購買其持有的中盛光電100%股權,交易作價25億元,其中現金支付約2.56億元,股份支付約22.44億元。

嘉澤新能其時表示,收購中盛光電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未發生變更,社會公衆持股比例符合上交所相關規則,不影響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就吸納中盛光電爲子公司的影響,嘉澤新能表示,隨着對中盛光電的業務整合,上市公司將在鞏固原有核心風力發電業務的基礎上,豐富自身業務類型,藉助中盛光電在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環節的技術與經驗優勢,沿光伏產業鏈向上拓寬光伏業務領域,豐富上市公司業務類型。

然而,中盛光電此次登陸資本市場的努力未能成行。

2018年9月,嘉澤新能公告,鑑於標的公司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被凍結,雖經相關各方努力但仍不能解凍,無法符合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規定,公司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爲維護公司及各方的利益,嘉澤新能終止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

巨頭跌落

事實上,在中盛光電重組失敗之時,光伏行業自“5•31”新政以來普遍受到衝擊,賣電站成爲光伏行業的一道風景,並延續到今年。

愛康科技去年即宣佈剝離部分光伏電站運營資產,逐步向輕資產化運營發展。順風清潔能源前不久亦完成電站出售,央企中核集團接盤了其11個光伏項目。

中盛光電也陷入多起訴訟。

就在重組失敗的當月,2018年9月,新京報曾報道中盛光電被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爲被執行人,且被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

中盛光電其時回覆稱,泰州案件已完成調解,公司正在籌措資金,嚴格履行應盡義務;二、南京案件已執行完畢,公司現已不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平臺“失信被執行人”名錄。

對於如何改善公司資金狀況,中盛光電曾回覆新京報記者稱,通過出售部分在手項目資產,加快資金回籠,實現公司現金流的良性週轉。

新京報記者梳理嘉澤新能公告發現,中盛光電的負債近年來出現了快速增長,截至2017年年末負債合計14.93億元,較截至2016年年末的負債合計9.21億元同比增長了超過60%。

近日,新京報自工商資料獲悉,中盛光電退出了一家參股公司廣平縣中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據記者梳理系其近來旗下資產罕見變動。

據工商資料,廣平中盛成立於2016年11月,註冊資本11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太陽能光伏電站開發、投資、建設等。

今年4月,新京報曾報道中盛光電被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案號(2019)蘇1191執24號,執行依據文號(2018)蘇11民終3009號,失信被執行人行爲具體情形爲“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新京報記者查閱上述(2018)蘇11民終3009號法律文書發現,其與中盛光電股東泰通工業有關,爲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與鎮江出口加工區港誠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該判決書顯示,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十日內支付鎮江出口加工區港誠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貨款本金5688867.90元及截至2018年8月7日的利息2649638.77元,2018年8月8日起的利息以5688867.90元爲本金按照月息1.5%計算。此外,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對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盛廣電述稱,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對外擔保需要經股東大會決議,但本次擔保未經公司內部股東大會決議,擔保無效,中盛光電不應承擔擔保責任。

前述判決書顯示,關於中盛光電是否要承擔的連帶擔保責任的問題。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港誠公司與泰通公司、中盛光電簽訂的執行和解協議書,不違反法律規定,應確認合法有效。

12月23日,記者查詢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中盛光電已新增多條失信信息。較近一條發佈於11月13日的失信信息顯示,中盛光電被天長市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案號爲(2019)皖1181執2650號,執行依據文號爲(2019)皖1181民初2536號;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爲“全部未履行”,失信被執行人行爲具體情形爲“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另一方面,作爲中盛光電創始人的王興華自去年起已多次被法院下發限制消費令,較近一次爲今年12月19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下發的(2019)京0106執12226號消費限制令。

消費限制令顯示,限制中盛光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王興華不得實施系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包括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

限制消費令顯示,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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