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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评

文明养犬,靠自觉也要靠制度

单丹丹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走在大街上,各种各样的宠物犬十分惹人喜爱。不过,犬只的不断增多也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一些不文明现象,比如犬吠扰民、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等。虽然很多城市制订了与养犬相关的法规条例,对文明养犬作出了详细要求,但执行起来并不容易,收效甚微,由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

近日,杭州一男子遛狗不牵绳还打人致人骨折的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随后,杭州市城管委召开文明养犬活动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1月15日起在全市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不按规定时间遛狗、遛狗不拴狗绳、随地大小便、无证养犬等违规行为从重处理,起罚标准从200元提高至400元。

家住北关区永安社区的一位老人告诉笔者:一天,他与同楼一个只有几岁的小女孩一起乘电梯下楼,刚走出电梯,一条大狗迎面从楼洞口冲了进来,吓得小女孩哇哇大哭。见到狗没拴绳,老人善意地提醒狗的主人,可对方当时却没有当回事。

笔者认为,在文明养犬的问题上,文明素质与制度管理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养狗人不能只图自己的方便与开心,而不顾及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应该自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狗证、做好防疫措施,带爱犬外出时注意拴狗绳、清理粪便等。自觉者多了,不自觉者必然显得十分“碍眼”。另一方面,针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划定文明养犬的底线,让文明养犬的观念深入人心。日子长了,全社会形成了文明养犬的习惯和氛围,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管理和执法才更加容易。

杭州严管不文明养犬并不是个例。笔者从媒体上了解到,11月1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强对小区养犬的管理,遛狗不给狗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的,最高罚1000元。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成都也从11月16日起,对全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只开展收容处置工作,同时要求狗主人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养犬登记证,为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门系犬链,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

狗是人类的朋友,但这不能成为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挡箭牌。为了整个城市的和谐与美好,请做讲文明、守规矩的文明养犬人。

■律师声明■编辑/朱琨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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