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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評

文明養犬,靠自覺也要靠制度

單丹丹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走在大街上,各種各樣的寵物犬十分惹人喜愛。不過,犬隻的不斷增多也給我們的城市帶來了一些不文明現象,比如犬吠擾民、犬隻傷人、隨地便溺等。雖然很多城市制訂了與養犬相關的法規條例,對文明養犬作出了詳細要求,但執行起來並不容易,收效甚微,由不文明養犬引發的矛盾衝突時有發生。

近日,杭州一男子遛狗不牽繩還打人致人骨折的事件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隨後,杭州市城管委召開文明養犬活動新聞發佈會,宣佈從11月15日起在全市開展違規養犬和不規範遛犬行爲專項治理行動,對不按規定時間遛狗、遛狗不拴狗繩、隨地大小便、無證養犬等違規行爲從重處理,起罰標準從200元提高至400元。

家住北關區永安社區的一位老人告訴筆者:一天,他與同樓一個只有幾歲的小女孩一起乘電梯下樓,剛走出電梯,一條大狗迎面從樓洞口衝了進來,嚇得小女孩哇哇大哭。見到狗沒拴繩,老人善意地提醒狗的主人,可對方當時卻沒有當回事。

筆者認爲,在文明養犬的問題上,文明素質與制度管理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養狗人不能只圖自己的方便與開心,而不顧及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應該自覺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狗證、做好防疫措施,帶愛犬外出時注意拴狗繩、清理糞便等。自覺者多了,不自覺者必然顯得十分“礙眼”。另一方面,針對不文明養犬的行爲,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在日常工作中嚴格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劃定文明養犬的底線,讓文明養犬的觀念深入人心。日子長了,全社會形成了文明養犬的習慣和氛圍,對不文明養犬行爲的管理和執法才更加容易。

杭州嚴管不文明養犬並不是個例。筆者從媒體上了解到,11月14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通氣會,宣佈《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強對小區養犬的管理,遛狗不給狗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的,最高罰1000元。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收犬隻。因違反《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養犬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納入嚴重失信名單。成都也從11月16日起,對全市限養區範圍內的禁養犬隻開展收容處置工作,同時要求狗主人按照相關要求辦理養犬登記證,爲犬隻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攜帶犬隻出門系犬鏈,並隨身攜帶垃圾袋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等。

狗是人類的朋友,但這不能成爲不文明養犬行爲的擋箭牌。爲了整個城市的和諧與美好,請做講文明、守規矩的文明養犬人。

■律師聲明■編輯/朱琨 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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