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萍鄉一老闆非法經營煤礦,造成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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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劉某(化名)爲了獲取非法利潤,邀集他人成立景發煤礦,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開採。

因生產需要,2008年3月至5月期間,劉某從鍾某(化名)處購買炸藥79箱、總重1896公斤,3730發雷管。而景發煤礦自2007年元月至2008年8月3日非法開採煤炭資源,期間多次被政府有關部門查處,但仍然拒不停止。

(網絡配圖)

2008年8月3日凌晨,景發煤礦因井下石洞口上方電纜線短路着火而引起周圍乾草燃燒,進而引起存放炸藥的石洞發生火災,產生巨大濃煙,由於風巷事發前倒塌未修通,致使濃煙無法及時排出,造成7名井內工作人員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重大勞動安全事故。

(網絡配圖)

事故發生後,被告人劉某積極救助,搶救了兩名井下作業工人。景發煤礦的股東與被害人家屬就民事部分已達成協議履行完畢。經江西省煤礦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劉某等人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爲2964692.8元。

近日,萍鄉市湘東區法院經審理認爲劉某的行爲分別構成非法採礦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依法應數罪併罰。因劉某確因生產所需而非法買賣爆炸物,沒有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經教育確有悔改表現,且在事故發生後積極參加救助,賠償被害人家屬,一審法院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宣判後劉某提起上訴,經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裁定維持原判。

來源:湘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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