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我國無人機數量超過120萬架。圖片來自大疆官方網站

想自由又安全地放飛無人機,告別“黑飛”的顧慮?今後,深圳將通過監管平臺讓無人機合法飛行。11月19日,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啓動暨綜合監管平臺上線試運行發佈會在深圳召開。試點工作將以綜合監管平臺爲依託,高效連通用戶與管理部門,堅持空地聯合、管放結合、多部門協同管理,讓無人機飛得安全、飛得放心。

深圳先行先試,科學管理

無人機“黑飛”擾航、無人機闖入演唱會“搗亂”……近年來無人機飛行不規範引發的風波可不少。我國無人機行業發展迅猛、應用廣泛,但由於管理法規滯後、體系不健全等原因,管理矛盾突出,安全風險加大。

2018年1月26日,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這是我國首次從國家戰略層面對無人機未來發展及管理作出的指導與部署,描繪了中國特色的無人機協同管理創新模式,明確了無人機行業發展的政策利好。

深圳是當之無愧的“無人機之都”:全市涉無人機企業共2250家,佔全國近80%,無人機保有量超過15萬臺。在無人機飛行管理方面,深圳同樣先行先試,不斷探索科學、合理的管理方式。2017年,深圳制定《深圳市民用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舉行立法聽證。同時,深圳警方專門針對無人機管控開發智能系統“深穹平臺”,可進行在線無人機實時查看、無人機越界預警等。

這一次,深圳地區開展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工作,旨在規範深圳地區民用無人機飛行活動,引導無人機用戶合法飛行,維護飛行秩序,確保空防安全、軍民航飛行安全和公共安全。工作由南部戰區空軍參謀部、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單位共同組織,堅持管放結合、空地聯合,充分發揮軍民航、公安、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職能作用。

三方系統打通,實時監控

此次上線的無人機綜合監管平臺是我國首例將軍航、民航、地方政府三方的管理系統打通,並實地部署在各管理部門的無人機管理系統。該平臺主要由空域管理部分、民航管理和飛行信息管理服務部分、公共安全管理部分和用戶服務部分組成。

其中,空域管理部分主要實現空域劃設、審批、發佈,飛行計劃申報與審批,飛行動態實時監控等功能,是空域管理的統一決策和實施端。該部分部署在南部戰區空軍參謀部,與飛行信息管理系統專線相連,與軍隊其他系統物理隔絕,確保信息的安全絕密性。

民航管理和飛行信息管理部分由民航局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務系統(簡稱UTMISS)承擔,主要實現監視信息採集處理,民航飛行安全評估,信息傳遞,用戶信息管理,用戶、無人機信息覈查,信息綜合服務等功能,部署在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空管局和民航深圳監管局、空管站。通過與民航業務系統、公安業務系統等打通,空管信息服務系統可以向各業務系統提供無人機飛行申請信息,覈查人員實名登記信息、駕駛員執照信息、無人機適航信息、無人機企業經營許可信息和無人機使用者安全信息。

用戶服務部分即用戶服務端,主要實現用戶註冊,信息查詢,飛行計劃申請,報送飛行動態信息,通知通告提醒等功能,是面向用戶的統一窗口,部署在互聯網端。

公共安全管理部分由深圳市公安局建立的深穹無人機管理平臺承擔,主要實現公安備案,飛行實時監控,偵測反制設備聯網等功能。與空軍、民航相關係統實現數據交互,是無人機空地協同管理的信息化技術支撐。

無人機綜合監管平臺以飛行管理爲核心,包括空域管理、民航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核心要素,滿足飛行快捷審批、航跡實時可見、管控快速查證、綜合信息發佈等需要。通過平臺,界定軍民航和公安的職能任務,明晰協同關係,形成軍民融合、統一高效、責任落實、協調密切的無人機管理與服務模式。

審批流程簡化,管放結合

目前,深圳已經試點制定《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方案》並出臺了《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並通過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發佈。該辦法對無人機進行分類管理,劃設相應飛行空域。針對無人機多元化信息化的技術特徵,依託無人機綜合監管平臺,實現連接用戶、信息共享、責權明晰、聯合監管的管理要求,擬爲全國的無人機管理提供樣本依據和模式參考。

本次試點一方面基於網格化的空域管理技術,劃設了微型和輕型無人機的管控空域及適飛空域,既有效避開敏感地區,確保多方安全,又儘可能滿足了無人機用戶的飛行需求和行業發展需求。

另一方面,《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實施辦法》將部分運行場景的飛行計劃申請與批覆流程作出適當簡化:微型無人機在禁止飛行空域外飛行,無需申請飛行計劃;輕型、植保無人機在相應適飛空域內飛行,也無須申請飛行計劃,但需實時報送動態信息;國家無人機在飛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戰戰備、反恐維穩、搶險救災等飛行任務,可適當簡化飛行計劃審批流程。同時,將緊急任務飛行申請時限由現行“1小時前”調整爲“30分鐘前”,爲用戶提供方便。

此外,針對小、中、大型無人機的飛行活動,考慮到其對安全的影響程度,試點採用相比輕微型無人機更爲嚴格的方式進行管理。如開展飛行活動,必須先於飛行前5天進行空域申請,在獲得空域使用許可後、飛行前1天15時前,提出飛行計劃申請,軍航飛行管制部門將在擬飛行前1天21時前給予答覆。試點摒棄了傳統的紙質化老舊申請方式,改爲開放統一的電子化服務平臺,無論是空域申請還是飛行計劃申請都可通過平臺便捷地進行。

“爲使無人機法規和監管環境適應行業發展,深圳試點創新管理理念,應用綜合監管平臺管理,推進管理法規落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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