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小编获悉,我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2019年度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开始,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每人180元,二档每人310元,分别享受相应档次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截至2018年12月20日。

《通知》提出,非我市户籍且未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凭我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潍坊市居民医保,其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个人按潍坊市标准参保缴费后,享受潍坊市财政补助和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有所调整。2019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不跨年度的只缴纳当年个人缴费部分、跨年度的同时缴纳上年度与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自签约次日起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的,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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