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既是每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阶段,又游离于义务教育之外,这种看起来既重要又被忽视的尴尬,使得学前教育的发展面临一种失衡的状态,许许多多的问题便因此而产生。如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为学前教育的发展带来一个重大契机。

在全国的很多地方,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地方,几乎都存在“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由于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上的短缺、质量上的不均衡造成的。一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公立的、优质的幼儿园数量偏少,以致于到了孩子入园的时候,家长不得不求爷爷告奶奶、挖门子找关系。

如今,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里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8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80%。《意见》提出,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要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众所周知,公立幼儿园优质而价低,是各地家长最希望孩子就读的学前教育机构。正是因为公立幼儿园数量偏少,才导致了入园难度巨大,成了对家长的一个巨大考验。如今,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加大公立幼儿园的建设投入,扩大其招生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指出,要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这无疑是一个惠及广大家长、万千幼儿的一个福音,“入园难”“入园贵”必将因此而得到缓解。

为了扭转入园偏贵的局面,遏制一些投资主体过度逐利的行为,《意见》还规定,民办幼儿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时规定,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通过国家政策来明令禁止资本在学前教育领域的过度逐利,使之成为一个规范的、纯粹的教育领域,一些以“贵族”“高档”等名目而抬高入园费用的行为,将因此而受到有效遏制,上得起大学却读不起幼儿园的局面将得到纠正与扭转。

幼儿时期的教育,事关一个人身心发育、是非理念的形成,对一个人会产生终生的影响,所以这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这份《意见》中,对涉及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勾画与涉及,无疑是一份今后学前教育发展的蓝图。从建设投入到办园目标,从办园条件到收费水平,从教师资质到教学内容,从幼儿安全到督导制度,《意见》都有所考虑、有所规划。不难想象,这个《意见》的出台,事先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回应了社会的众多关切,许多与“幼教”有关的热点问题,在《意见》中都得到了关注和回应。

可以想象,随着这一《意见》的出台,我国的学前教育将走上一条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迅速发展的金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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