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般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買房子,但在實際貸款的過程中,又會遇到困難,那麼還貸款中的房子能租出去嗎?還有一部分房主,貸款買房本就是打算租出去盈利的,而不是自住,那麼將還貸款中的房子能租出去真的可以賺錢嗎?

  現在隨着房價的一路上漲,買房已經基本上成了一種穩賺不賠的手段。因此一部分手頭資金充足的人就看到這個機會把手裏的閒錢都用來買房了,即使自己不住,租出去每年也能賺到不少租金。但有一些房子是屬於貸款還未還清的,這些房子可以租出去嗎?

  答案是肯定的。按揭貸款房是指上家通過按揭購買、貸款尚未還清的商品房。按揭貸款房的主要特徵是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產權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但是可以出租給別人使用。貸款買的房子,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是可以將房子出租的,房租按照當地市場價,由雙方協商確定。不過在出租給租戶時,要先告知該套房屋的情況是屬於按揭貸款中的,這個是租戶的知悉權。

  另一部分貸款買房是爲出租盈利的房主,雖然房屋在按揭貸款的情況下,可以出租,但是這樣真的可以賺錢盈利嗎?以租養貸划算嗎?如果把房子按現在的租金出租,100個月至230個月(大致相當10年至20年)內能收回房款,買房就是划算的。

  國際公認的合理範圍,房價租售比應在1:250以內,有的甚至超過了1:500。在以前,類產品只需交付少量的首付款,再用租金與房貸月供相抵,等個幾年就算不賣也能白撈套房。這種“以租養貸”模式曾一度大行其道,在當時甚至還傳出一種“租房不如買房”的流行說法。然而,隨着近幾年商業地產蓬勃興起,“以租養貸”再度被提起,在商鋪、類等性產品還依靠這種模式還會划算嗎?

  值得注意的是,國際公認的合理範圍,房價租售比應在1:250以內。這個比值意味着,如果把房子按現在的租金出租,100個月至230個月(大致相當10年至20年)內能收回房款,買房就是合算的。而“以租養貸”的者,主要通過按揭貸款購房,然後把房屋對外出租從中收取租金來供養按揭貸款,這些人通常來說,是手中掌握的資金並不多,一旦租售比泡沫加劇,“以租養貸”難以爲繼。以租養貸這種模式曾經被者熱衷,但現在包括類產品等商業地產租售比已經超過1:350,有的項目需要出租20年以上纔可收回全款購房成本,如果算上貸款利息,光靠租金來賺錢對大部分樓盤來說並不划算。

  買房初期,租售剪刀差本身對性需求影響不大,加之房價本身在短時期內的,可以滿足大多數者的心理預期,同時租金和月供相差不大,大部分貸款可由租金歸還。但是長此以往,租售比變得很大,房租再也不能和月供還款相抵,一旦長期墊付多餘還貸差額,房東就會遭遇出租與出售兩難抉擇。

  一直以來,房屋租售比都是不動產收益爲敏感的判斷指標,也是衡量不動產市場健康程度的重要參考:一套房子的租價比=出租價格(一年)/房價(不含裝修與稅費)。如果這個比值低於4.5%,則說明該地區的房價存在泡沫,如果該比值高於5.5%,則該住房尚存在空間。租售剪刀差與日俱增所引發的房產泡沫,主要來源於供求關係逆轉,導致受樓市上漲影響,引發衆多者進入樓市購房,尤其在類產品領域在一定時期之後形成大量閒置。而隨着這些閒置的產品逐步進入租賃市場,因此造成租賃市場的房源增加,房源過剩從而引發租金下跌。

  近幾年來,與快速上漲的房價相比,類產品的租金相應卻沒有達到同等水平的提升。而目前成都產品的租售比確實已經超過了國際警戒線,再加上受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影響,這一比例繼續上升的可能性大。從長遠看來,可以預見,靠房屋租金來還銀行購房貸款的“以租養房”的方式越來越難。

  因此,將還貸款中的房子能租還貸、賺錢需根據自身經濟能力、理性消費的角度出發,要給準備貸款的置業者提個醒:選擇貸款買房切記量力而行,以免陷入“斷供”的麻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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