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拱北海关对外公布,4月16日,经权利人书面确认,该关近日在湾仔口截获液晶电视机632台为侵犯商标权产品。

3月29日,珠海某公司向拱北海关隶属湾仔海关申报出口液晶电视机632台。海关经查验发现,上述液晶电视机上带有“GENERAL GOLD”标识,申报货值86万元,涉嫌侵犯权利人AMMAR ALKHIAMI在海关总署备案的“GENERAL GOLD”商标专用权。

4月16日,经权利人书面确认,上述货物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目前,海关已依法扣留涉案货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拱北海关截获涉嫌侵犯商标权液晶电视机632台

海关提醒,对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陈治家、何中龙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陈治家、郭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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