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江苏出台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细则

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考核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推荐医师条件、考核方式和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同时启动了2018年考核报名工作。

《细则》规定,申请考核人员必须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为了保证推荐的质量,《细则》规定,推荐医师还应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10年或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执业机构在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市(州)内,且每年推荐参加考核人员不得超过2名。

《细则》明确,湖北省每年组织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主要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考核采用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综合评议。(芦 妤)

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文请前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阅读。

近日,《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监督管理等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细化。

《细则》明确了参加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应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半天,一年不少于50周)。

根据《细则》,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在公证后1个月内向长期临床学习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师承人员师承学习期间应当主动接受所在医疗机构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祁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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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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