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小狗,在沒和男友交往的時候我就養了丁丁,它一直陪在我身邊,不管是我開心還是難過,都始終如一,丁丁很聽話,有它的陪伴我本來苦悶的日子也變得豐富多彩,以前談過一次戀愛,後來因爲一些原因分手了,之後我也煩了,就沒再找過。

有一次閨蜜帶着我去參加聚會,我認識了現在的男友,男友先看上我的,找我閨蜜要了我的聯繫方式,後來我們在一起了,剛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一起帶着丁丁出去玩。男友看着也很喜歡它,後來確定了關係之後我們就同居了,開始覺得還算可以,可相處了一年之後男友開始各種埋怨我。

經常拿狗和我吵架,前段時間我上班忙,沒時間在家照顧它,就讓男友照顧了,等我休息的時候我看到丁丁的身上有淤青,我問男友怎麼回事。男友說在他睡覺的時候它鬧人,想出門撒尿,男友嫌棄它煩就拿拖鞋打了它。我看着它身上的傷我憤怒的跟男友提出了分手

事後我就搬出了和男友一起住的房子,一個星期後男友想跟我複合,被我拒絕了,要是真的愛我,就請愛護我的全部,跟男友爭辯的時候男友竟然說讓我和狗過日子去算了,一輩子別嫁人了,也不用找什麼男人和老公了。大家說我分手是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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