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朔州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看有你认识的吗?

又一波“老赖”被撕开面纱

看清“老赖”真面目

有你认识的吗?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对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全社会公布,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以及其他动车一等座;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要车辆、旅游、度假、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将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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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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